关于2025年恒口示范区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各项制度补助名单的公示
根据省卫健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发放办法的通知(陕卫人口发〔2023〕35号)》、省人口计生委、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的实施意见(陕人口发〔2023〕35号)》、省卫健委、省医疗保障局、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农村独生子女(双女)父母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助办法的通知(陕人口发〔2023〕36号)》、《省财政厅、省卫健委关于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标准的通知(陕财办社〔2022〕75号)》、省财政厅、省卫健委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政策的通知(陕财办社〔2016〕125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安康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别救助资金发放管理办法(安卫计字〔2018〕103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安政办发(2017)54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确保我区2025年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各项制度补贴资金规范发放,经核查,现将2025年恒口示范区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各项制度补助公示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5天,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
公示期:2025年3月20日至2025年3月26日
联系电话:0915-3618601
附件:
3.2025年恒口示范区农村独生子女(双女)父母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申请补助公示名单
4.2025年恒口示范区城镇无业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申报公示名单
7.2025年恒口示范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别救助金申报公示名单
8.2025年恒口示范区计划生育失独家庭一次性金申报公示名单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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