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第五批)
截止2024年11月12日20时,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批交办涉及安康市生态环境信访件59件,现将4件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涉及区县及部门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
是否 办结 |
备注 |
1 |
受理编号16号信访问题为:余岭村316国道大桥旁边,私人养牛场(无法提供名称),粪便露天未做好排污措施,异味较大。 |
恒口示范区 |
经核实,该私人养牛场位于恒口示范区余岭村六组,该组村民秦开群建设2栋养殖圈舍,面积分别为310平方米、190平方米,养殖规模50余头,养殖过程中畜禽粪污露天堆放,未做好污染防治措施,导致周围环境脏乱,异味较大。 |
属实 |
(1)恒口示范区农技中心责令该养殖户对露天堆放的粪污立即清理,已于11月8日整改到位。(2)恒口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农技中心等部门加大养殖污染整治力度,加强日常巡查监管,防止养殖污染扰民。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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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安康市时间:2024年11月1日-11月30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915-3328103,邮政信箱:安康市A022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8:0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