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24年11月14日20时,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批交办涉及安康市生态环境信访件72件,现将7件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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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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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区县及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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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核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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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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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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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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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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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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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编号20号信访问题为:恒河两河口靠近东侧(面向南北方向),沥青搅拌站、混凝土搅拌站、砂石厂,运输车辆压损路面,车辆运输期间产生扬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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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口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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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实,群众反映沥青搅拌站为陕西义锋东信建设有限公司,现处于停产状态;反映的混凝土搅拌站、砂石厂为汉滨区吉锋混凝土有限公司,搅拌站正常生产,砂石厂处于停产状态。以上2家企业均位于恒河两河口东侧,压损路段约130米,车辆行驶存在扬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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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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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11月8日,2家企业组织人员对该段道路进行了清扫、冲洗。
(2)恒口示范区责成区住建(交通)局负责,筹措资金于11月30日前对该段破损路面进行修复。
(3)恒口示范区综合执法大队负责,监督2家企业落实常态化道路洒水抑尘措施,禁止扬尘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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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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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安康市时间:2024年11月1日-11月30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915-3328103,邮政信箱:安康市A022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8:0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