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第七批)

作者:发布时间:2024-11-18 08:56来源:

截止2024111520时,省第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批交办涉及安康市生态环境信访件74件,现将7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是否

办结

备注

1

受理编号31号信访问题为:安康叶腊石天拓有限公司长期在鱼姐村开采山林损坏大量山林及水田

恒口示范区

经核实,群众反映的叶腊石矿位于恒口示范区鱼姐村8组,采矿权人为陕西天拓化工有限公司。该矿存在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违法行为,汉滨区林业局已于2015年1月实施立案处罚,并责令恢复植被。2021年5月,该矿因工作面滑坡毁坏林地,恒口示范区农技中心已于2023年3月对该矿毁坏林地违法行为立案处罚,并责令恢复植被。该矿正按方案实施治理修复。该矿开采区域内无水田,不存在损坏水田情况。

属实

120151月,汉滨区林业局对该矿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违法行为处罚款18.8万元,并责令恢复植被。

220233月,恒口示范区农技中心对该矿毁坏林地违法行为处罚款55127元,并责令恢复植被。

(1)恒口示范区加强日常监管,督促矿权人严格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依法查处各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行为。

(2)20204月汉滨区林业局党委给予对陕西天拓化工有限公司擅自改变林地监管失责林政股股长陈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已办结

 

省第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安康市时间:2024111日-1130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915-3328103,邮政信箱:安康A022号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8:0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