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陈某非法开采矿产品行为查处情况的通报
- 标题关于对陈某非法开采矿产品行为查处情况的通报
- 公开日期2024年01月25日19时57分成文日期2024年01月25日
- 公开目录执行公开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2023年3月9日,陈某未经批准擅自在双椿村月河快速干道北边月河滩涂地内开采砂石料,3月10日,恒口示范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对陈某非法开采砂石料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明,陈某擅自在恒口镇大同双椿村月河快速干道北边月河滩涂地内非法开采砂石料开挖面积为245.39平方米,开挖方量为496.53立方米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3月27日,恒口示范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对陈某非法开采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安恒城罚决字﹝2023﹞第07号)。处罚如下:
1.责令陈某将开挖砂石料形成的沙坑和堆放砂石料占用的土地进行平整,恢复原状。
2.没收陈某非法开采的矿产品(砂石混合料)496.53立方米, 折合人民币17378.55元(按市场价砂石混合料35元/m³ *496.53m³);对陈某非法开采矿产品行为,处以1.5万元的罚款;两项合计人民币叁万贰仟叁佰柒拾捌圆伍角伍份整(¥32378.55元)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