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恒口示范区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体检、考察安排公告
根据《2023年安康市恒口示范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2023年恒口示范区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情况予以公布(详见附表),并就体检、考察安排公告如下:
一、体检安排
(一)体检时间
2023年11月23日(星期四)上午8:30
(二)集合地点
安康市万达广场1号门(汉滨区秦岭大道与汉江路交叉口)
(三)体检费用
按有关规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费用预计400元左右(微信支付)。
(四)注意事项
1.请考生提前查询交通路线,适当安排路途时间,按时到场,并注意安全。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3.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4.体检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加盖“资格复审合格”印章)。无关人员不得陪同。
5.参加体检考生体检前一天22:00后请勿进食、饮水,保持空腹;体检前应保持正常生活规律,勿熬夜、饮酒、剧烈运动,注意休息,以免发生意外,影响检测结果。
6.到达集合地点后要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体检未结束考生不得离开。
二、考察安排
(一)考察对象:体检合格人员
(二)考察时间:2023年11月27日至12月1日
(三)考察内容:主要通过查阅档案、走访了解等方式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社会信用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察对象需提供的资料:
1. 《2023年恒口示范区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考察政审表》;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一份;
3.个人自传及述职材料。应包括个人简历、学习工作经历及遵纪守法情况(须个人手写)。
4.自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由银行出具的本人征信证明。
以上资料请于2023年12月1日17时前送交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路19号安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408室)。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应保持报名时所留存电话畅通,便于联系。
2.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3.请体检合格人员按照规定时限提交相关考察资料,对未按规定提交考察相关资料,视为放弃考察;提交的资料不全、不真实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咨询电话:0915-8185989 0915-8185969
恒口示范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0915-3629269
附件1:2023年恒口示范区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附件2:2023年恒口示范区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考察政审表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