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发展与招商局 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计划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9-07-04 14:47来源: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经济发展与招商局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财政局

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计划的通知

 

示范区(试验区)各有关村(社区)党支部、村(社区)委会:

根据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省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计划的通知》(安发改代赈〔2018〕882号)文件精神,现在将2019年中省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2019年中省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按照脱贫攻坚总体部署和统筹整合要求,已全部下达到各镇办。

二、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切实做好贫困群众参与工程建设的组织工作,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投工投劳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在改善生产条件的同时,着力提高贫困群众收入水平。

三、根据《陕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农〔2017〕57号)和《陕西省以工代赈管理细则》(陕发改代赈〔2015〕678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相关资金项目安排必须统筹安排用于脱贫攻坚、纳入整合方案。要进一步落实监管主体责任,切实加强自查、抽查和专项稽查,强化对资金使用及拨付过程的监管,确保资金依法合规使用。县级发展改革部门作为以工代赈工程的实施主体,确保工程项目质量和资金使用安全,做好资料归档等工作。

四、以工代赈项目管理费严格按照《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陕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五、镇办要做好项目图文信息收集,在报送开工报告时,应附有项目建设点原貌数码照片一张,报送竣工资料时应附有项目建设中和建成后的数码照片,所有照片必须在同一位置拍摄,并有明显参照物,便于比对。

请接到此通知以后,及时做好施工实施方案后,向我局提出开工申请。

 

附件:恒口示范区(试验区)提前下达2019年财政预算内

以工代赈项目计划表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经济发展与招商局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财政局

                                    2018年12月25日

         恒口示范区(试验区)提前下达2019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计划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规模及内容 建设
性质
建设起
止年限
2019年计划
合计 中央财政预算内 地方配套资金 新增生产能力或效益
以工代
赈资金
其中:劳务报酬 小计 省财政 县区配套
合计 130  130  16  改善道路共12.38公里
恒口镇双青村新修道路工程 双青村 1公里路基修建工程 新建 2019 15 15 2 改善道路1公里
恒口镇龙泉村新修道路工程 龙泉村 1公里路基修建工程 新建 2019 15 15 2 改善道路1公里
恒口镇清泉村道路改造工程 清泉村 3公里道路改造工程 改建 2019 20 20 2 改善道路3公里
恒口镇杨营村新修道路工程 杨营村 1公里路基修建工程 新建 2019 15 15 2 改善道路1公里
恒口镇长行村道路改造工程 长行村 2公里道路加宽及排水沟修建工程 改建 2019 20 20 2 改善道路2公里
恒口镇联红村道路改造工程 联红村 400米道路加宽及硬化工程 改建 2019 15 15 2 改善道路400米
恒口镇民七村新修道路工程 民七村 1380米路基修建工程 新建 2019 15 15 2 改善道路1380米
恒口镇月河村新修道路工程 月河村 2.6公里路基修建工程 新建 2019 15 15 2 改善道路2.6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