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口镇杨家营安置点一期、二期基础设施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恒口镇杨家营安置点1、2期基础设施项目由安康市恒口示范区经济发展和招商局以安恒经发(2018)10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汉滨区恒口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招标人为汉滨区恒口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宏业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恒口镇杨家营安置点。
2.2工程规模:本工程为恒口镇杨家营安置点1、2期基础设施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室外道路硬化400米、供电工程埋设电缆2600余米、砌筑围墙200米、石砌坎200米、给排水管网埋设2600米、场区绿化、亮化建设等。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包含的所有内容。
2.5项目估算价:约 500万元。
3、招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申请人2019年7月2日至2019年7月8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在陕西宏业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安康分公司(安康市汉滨区大桥路兴科金地B2栋2401室)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执业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陕建质发{2016}48号规定的新版证件)、身份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五大员岗位证(安全员必须具备陕建质发{2016}48号规定的新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公告要求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并附胶装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壹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递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采购与招标网、三秦都市报、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管委会网站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汉滨区恒口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月滨大道创业大厦
邮 编:725000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 18700503650
代理机构:陕西宏业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大桥路兴科金地B2栋2401室
邮 编:725000
联 系 人:吴女士
电 话:0915-8991515 18717573789
汉滨区恒口镇人民政府
2019 年 7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