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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及地质灾害应急演练的通知

  • 标题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及地质灾害应急演练的通知
  • 公开日期2019年04月12日00时00分成文日期2019年04月12日
  • 公开目录重要文件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各村(社区)、示范区(试验区)各工作部门:
为了切实增强全民防汛减灾意识,努力构建全民参与、群防群测的综合防灾减灾格局,增强广大群众对灾害的应急避险意识和防范能力,提高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根据省市要求,结合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实际,现将组织开展2019年度地质灾害宣传培训及演练工作通知如下:
一、宣传培训工作任务及要求
1.认真安排部署、做好统筹兼顾。
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是做好防治工作最根本、最有效的方法措施之一,宣传培训工作已纳入市年度目标考核指标,请恒口镇人民政府务必高度重视,将宣传培训工作纳入全年地灾防治工作重点,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包抓责任,结合地质灾害应急演练、防灾避灾知识宣传培训等其他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做到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科普宣教,全面提升我区干部及村干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和业务技能,切实增强社会民众防灾减灾意识和临灾避险的互救能力,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助推国土生态建设上发挥积极作用。
2.突出宣传重点,制定方案措施。
今年,在持续开展防汛减灾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村组(社区)、进家庭“五进”活动的基础上,要重点开展“两区两线”(安置社区、居民集中区,公路沿线、铁路沿线)重点区域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专项行动,结和工作实际,制定宣传培训活动方案,做好防汛减灾警示教育宣传活动,普及防汛减灾科科普知识,必须做到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培训宣教“全覆盖”。
3.创新方式方法、完成指标任务。
按照我区2019年地质灾害宣传目标任务不得少于10000人次,各村(社区)要立足实际,创新工作思路、方式方法,定制目标计划,确保全年宣传培训任务顺利完成。
4.强化宣传形势,注重宣传实效。
各村(社区)要强化宣传形式,重点宣传《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结合“防汛减灾警示教育宣传月”、“4.22世界地球日”、“安全生产月”、“6.25土地日”等主题活动。及时召开防滑防汛工作会议,采用集中培训、现场培训、进户培训等多种形式,全面普及地质灾害法律法规、防灾避险基础知识、临灾避险的基本方法等科普知识,切实提髙群众放在避灾能力。
5.认真整理资料,加强培训报备。
工作资料的形成是曰常工作开展情况的直接体现,是年度考核最直观的依据,各村(社区)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宣传培训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报备工作,每期活动结束后,及时将开展的培训影像资料(照片、录像)、情况总结、汇总表报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国土资源局地质灾害防治与矿产开发办公室。
二、地灾应急演练任务及要求
1.髙度重视,扎实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活动。
加强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是检验防灾应急体制的合理性、应急机制科学性、应急预案有效性的必要途径,是提髙防灾抢灾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开展防灾应急演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工作,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方案》,及时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认真组织镇村干部及参演人员观看市、区政府往年成功组织的应急演练视频,对易发频发洪涝、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隐患点。以监测预警、迅速动员、灾区群众人员疏散安置为重点,进行联合演练,进一步提高协调作战及应急处置能力。
2.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髙度重视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工作,做好防汛减灾警示教育宣传,加强对演练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工作。
3.制定周密方案,各村(社区)要明确职责,落实人员,抽调精干力量,立即着手制定《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方案》按照全年演练任务,认真组织实施,务必做到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演练“全覆盖”。6月底完成演练任务。
4.确保演练实效,应急演练要紧密结合汛期气象,环境条件及可能引发的衍生灾害类型、特点进行,重点解决应急过程中的组织指挥、协同配合和应急准备等方面的问题,提高应急性的整体效能,要注重增强演练场景的仿真程度,做到演练有指挥机构、救援队伍,防止演练流于形式。演练要在统一指挥下实施,参演人员要严守现场规则,尽量避免影响众生活,确保演练安全。
5.大力宣传动员。各村(社区)要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宣传报道应急演练工作,组织好观摩活动,通过应急演练广泛的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增强社会公众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意识和能力。
6.认真总结提高。应急演练结束后,各村(社区)要及时做好总结工作,针对演练中暴露出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完善应急预案,切实促进应急处置应对能力的提高,各村(社区)演练工作总结材料(演练方案、脚本、视频资料或者照片、演练总结)要于7月30日前报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国土资源局。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9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