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3.12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
- 标题关于开展3.12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
- 公开日期2019年03月11日00时00分成文日期2019年03月11日
- 公开目录重要文件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示范区(试验区)各工作部门: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的《关于开展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安办函〔2019〕38号通知要求,经示范区(试验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市上组织的春季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19年3月12日(星期二)上午在安康空港云梦小镇(原汉滨区大同镇全胜村境内)举行“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基地”揭牌暨2019年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启动仪式。
二、参加人员
(一)示范区(试验区)在家领导;
(二)社会保障与农技服务中心10人;
(三)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5人;
(四)市民服务中心5人;
(五)其他各部门2至3名干部。
三、相关要求
(一)3月12日早上8时30分在示范区(试验区)创业大厦门前统一集中乘车前往植树地点;植树结束后,统一乘车原路返回;
(二)各工作部门派一名负责人带队;
(三)社会保障与农技服务中心负责联络工作和准备植树工具(铁铲,水桶);
(四)请各部门将人员名单于今天下午两点前报社会保障与农技服务中心;
(五)未尽事宜,以电话通知为准。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的《关于开展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安办函〔2019〕38号通知要求,经示范区(试验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市上组织的春季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19年3月12日(星期二)上午在安康空港云梦小镇(原汉滨区大同镇全胜村境内)举行“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基地”揭牌暨2019年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启动仪式。
二、参加人员
(一)示范区(试验区)在家领导;
(二)社会保障与农技服务中心10人;
(三)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5人;
(四)市民服务中心5人;
(五)其他各部门2至3名干部。
三、相关要求
(一)3月12日早上8时30分在示范区(试验区)创业大厦门前统一集中乘车前往植树地点;植树结束后,统一乘车原路返回;
(二)各工作部门派一名负责人带队;
(三)社会保障与农技服务中心负责联络工作和准备植树工具(铁铲,水桶);
(四)请各部门将人员名单于今天下午两点前报社会保障与农技服务中心;
(五)未尽事宜,以电话通知为准。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