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示范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作者:发布时间:2015-03-03 03:49来源:
2015年,示范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以及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管党要求,全面落实“两个责任”,严明党的纪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查严办腐败案件,深入推进作风建设,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强化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强化履职担当
1、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成立示范区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在案件查办中的协调领导作用。层层签订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分别制定出台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强化“一岗双责”、“一案双查”。通过廉政谈话、约谈、听取汇报等方式推动主体责任的落实,对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加大问责力度,积极探索推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增加党风廉政建设在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中的权重,注重考核结果运用。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重视解决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设置、班子和工作人员配备、办案经费落实等重要问题,为执纪办案创造有利氛围和条件。
2、强化纪委监督责任。围绕中心任务,明确职能定位,聚焦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应有作用,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不折不扣地把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落到实处。对“两个责任”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适时举办落实“两个责任”座谈会。
二、加强纪律建设,持续增强纪律约束性
1、加强党纪法规教育,增强纪律刚性约束。扎实开展党员干部日常教育,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党纪观念和组织意识,在示范区大力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政治氛围,切实纠正把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当儿戏”而无组织、无纪律的问题,坚决维护党的纪律和党内规矩。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把廉洁从政列为支部学习例会的必学内容,引导示范区各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
2、严明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强化党员干部敬畏意识,彻底杜绝工作纪律松弛、财经纪律观念淡漠等现象,切实解决规矩的约束性被“弱化”、执行性被“虚化”、惩戒性被“软化”问题。尤其要突出抓好群众高度关注的基层执法、窗口单位等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要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从源头上防治违规违纪的发生,强化对重要领域、关键岗位和公共资源集中节点等风险点的管控,最大限度地预防问题发生。通过刚性约束,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确保党员干部的言行不出格、不违纪,常怀敬畏戒惧之心,自觉遵规守纪,真正做到依法行政、遵纪守法,形成纪律严明、团结奋进的强大合力。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反弹
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的查处力度。大力整治庸懒散拖、奢侈浪费、推诿扯皮、效率低下、吃拿卡要、作风粗暴等问题。以零容忍、严惩戒的态度认真开展作风纪律专项检查,坚持集中督查、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抓住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采取廉政提醒和明查暗访等各项措施强化节日监督,狠刹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铺张浪费等不正之风。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续开展反对“四风”、转变作风教育活动,深化“四风”整治。盯紧查处廉而不勤、严而不为、失职渎职的人和事。加大执纪监督、公开曝光力度,对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把治理“节日病”和纠正“四风”进行到底。实行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月报表等制度,通过建立健全管长远、固根本的制度,推进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四、突出纪律审查重点,严肃查办案件
1、突出办案重点,严厉惩治“小官巨腐”。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在严厉查处各级党员干部违规违纪案件的同时,经过全面集中摸排,掌握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线索,重点查处以下五类案件:一是涉及特殊资源、垄断行业,以及职级不高、位轻权重、涉及款物数巨大、群众反映强烈、性质恶劣、虎蝇式腐败的“小官巨腐”问题;二是虚报冒领、侵吞挪用各类专项资金,在土地转让、旧城改造、移民社区建设以及征地拆迁补偿中优亲厚友、与民争利的问题;三是镇村干部贪污、挪用、侵占、截留强农惠农、救济优抚资金问题;四是村组干部乱收费、乱摊派、乱集资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五是基层干部在房地产开发、公共资源承包、出租、转让过程中以权谋私,以及利用审批权受贿等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2、全面摸排线索,做到快查快结。加强群众信访举报受理工作,进一步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规范管理和处置反映干部问题的线索。坚持“四个必查”,即:领导批示必查、巡视组转交必查、两次反映以上的必查、实名举报必查,确保重要线索不流失。严格按照中央纪委提出的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类分析等关键环节,促进问题线索规范处置。全面摸排线索,特别是掌管人财物的关键岗位,以及项目资金集中的重点领域的问题要重点关注。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犯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对重点案件线索要建立任务台账,明确时限要求,集中力量快查快结。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切实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量纪恰当、手续完备。认真落实“一案双查”,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单位,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
五、健全反腐倡廉制度,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反腐倡廉17项制度,不断提高制度的执行力,探索形成有效工作机制。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建立健全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约谈汇报等制度。切实落实“两个为主”的要求,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加强对下级纪委领导班子建设情况的综合研判。增强创新意识,积极探索建立适合示范区实际、管用、操作性强的管理制度,力促出亮点、出经验。
六、深化“三转”聚焦主业,强化自身建设
认真落实上级纪委关于“三转”的要求,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不断强化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继续清理议事协调机构,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解决大包大揽、职能泛化、聚焦不足的问题。通过调训、轮训等形式的业务培训,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并创造条件参与到市区一些典型案件的办理过程中,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扎实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做到严、细、深、实。进一步强化自身监督,坚决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防止“灯下黑”,以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为标准来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上一篇: 恒口示范区投资建设环境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下一篇: 恒口示范区“一办五局”2015年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