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口示范区投资建设环境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作者:发布时间:2014-08-25 01:43来源:
恒口示范区投资建设环境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为优化示范区投资建设环境,确保示范区各重大项目有序推进,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决定,从即日起在示范区组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投资建设环境集中整治工作,重点围绕恶意阻工、欺行霸市、强揽工程、敲诈勒索等破坏示范区投资建设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和“村霸、街霸、市霸、沙霸、路霸”(以下简称“五霸”)违法犯罪行为开展集中整治。现结合示范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建立良好投资建设环境为总目标,以重点工程及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外部环境保障为重点,以优化投资发展环境为目的,以查处破坏投资建设环境和“五霸”的违法犯罪案件为突破口,集中整治恶意阻工、欺行霸市、强揽工程、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等严重影响示范区投资建设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为示范区跨越发展、率先突破奠定坚实的环境基础。
二、目标任务
通过集中整治恶意阻工、欺行霸市、强揽工程、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等一系列严重影响示范区投资建设环境以及“五霸”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打击一批相关违法犯罪人员,公开处理一批疑难杂症,使重点工程及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环境明显改善,有力维护重点工程及招商引资项目良好的建设秩序,推动工程项目建设进度,促进示范区发展。
整治重点领域为:非法垄断砂石料、钢材、混凝土等建材市场、强买强卖建筑材料的行为;强装强卸、强揽工程等强行参工参运的行为;敲诈勒索、阻工挠工、寻衅滋事等妨害项目建设的行为;聚众闹事、策划阻工的行为;偷盗、哄抢施工材料设备的行为;在项目建设道路设卡收费、阻碍施工、阻塞交通的行为;在拟征地告知送达后,抢栽、抢种、抢建和乱挖滥采、乱搭乱建的行为;不积极履责、充当保护伞、参股分红的行为;纵容、支持、包庇、怂恿不法行为导致群体性阻工事件的行为;推诿扯皮、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索拿卡要”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影响经济环境的行为;对影响项目建设环境问题处置不力的行为。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示范区投资建设环境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示范区管委会主任刘全生同志任组长,管委会副主任陆俊、副县级领导罗方盛、公安局局长张政猷任副组长,示范区经发、规划、国土、社管、公安等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恒口法庭、检察室及恒口、大同两镇等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示范区公安局,由王斌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陈善慷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从公安局抽调干警20人,国土局抽调干部6人,规划局抽调干部4人,集中办公。办公室下设专项整治组,负责集中整治和依法打击“五霸”行为及违法违规个案的查处;宣传组,负责集中整治工作的舆论宣传;善后处置组,负责集中整治的善后稳定工作。
(二)深入调查摸排。由公安局牵头,恒口、大同两镇、示范区各工作部门密切配合,对涉及投资建设环境的村组、社区、行业场所、集贸市场、重点项目工地及重点规划区域乱挖滥采、乱搭乱建等进行调查摸排,深入走访群众,收集群众反映的问题,积极动员群众检举揭发,排查影响投资建设环境和“五霸”问题。与示范区各重点项目建设业主充分沟通,掌握线索。广泛搜集此类违法犯罪案件的线索和证据,形成《集中整治线索摸排表》,明确集中整治的重点问题和打击对象。
(三)全面整治打击。在调查摸排的基础上,由公安局负责,充分运用公安技侦手段,联合恒口、大同两镇和示范区各工作部门,集中开展整治打击工作。对破坏投资建设环境和“五霸”行为专案专办、一查到底,查清违法犯罪事实、查清违法犯罪成员、查清幕后指使者和操纵者,依法严厉打击。涉及违法犯罪的案件,恒口法庭、检察室要主动提前介入配合,确保集中整治工作依法有序开展。涉及党员干部违法违纪行为,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上手,依照党纪国法从严从快从重处理。
(四)努力形成合力。本次集中整治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由公安局牵总,规划建设和住房管理局、国土局分工负责,示范区其它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不讲条件,不讲困难,主动作为;恒口、大同两镇要主动配合集中整治工作,各工作组到哪,就配合到那,切实做好善后处置和维护稳定工作。示范区各级各部门、辖区各单位要紧密配合,形成严厉打击破坏投资建设环境和“五霸”违法犯罪行为的强势合力,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五)搞好舆论宣传。充分发挥宣传条幅、宣传标语、宣传专栏、宣传车和各类媒体、网络等宣传阵地的作用,要让人民群众认识到破坏投资建设环境行为和“五霸”违法犯罪行为的危害性,促使人民群众自觉抵制破坏投资建设环境和“五霸”违法犯罪行为,积极配合整治工作。从8月21日起,在示范区316国道、两镇主要街道、示范区各重点项目建设工地高密度投放宣传标语、整治通告,在恒口中心大街、惠群广场、大同南大街设置宣传车,每日早8点—晚6点不间断播放整治通告,为集中整治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六)巩固整治成果。在集中整治过程中,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坚持边整治边巩固,建立健全政策宣传、依法打击、责任追究、信访维稳和领导、联防、巡查等各项制度,特别是要建立健全保障投资建设环境的长效机制,防止破坏投资建设环境和“五霸”行为再度发生。通过本次集中整治,切实推进示范区重点工程和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环境保障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