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生态信访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

作者:发布时间:2018-11-15 14:25来源:

 市委督查室:

      2018年10月29日接到市委督查室《安督专函【2018】66号》交办的群众对处理结果不满意投诉问题清单后,恒口示范区管委会高度重视,立即安排责任单位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就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立行立改,现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访问题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原投诉问题:恒口示范区刘厚群在高楼村二组河堤边沙滩地挖沙,破坏生态;王能义、王能友、王非洲在高楼村一组挖沙100多亩,破坏生态。
现投诉人反映:1、破坏环境面积有出入,按照示范区公示处罚结果是9亩,但是恒口示范区下的处理文件是5448平方米;2、沙滩地挖沙没有按照公示进行回填,有安全隐患,要求将挖过的现场回填。
      二、信访事项办理情况
    (一)信访事项是否属实说明。群众反映的“破坏环境面积有出入,按照示范区公示处罚结果是9亩,但是恒口示范区下的处理文件是5448平方米”的问题不属实;“沙滩地挖沙没有按照公示进行回填,有安全隐患” 的问题属实。
    (二)信访问题处理情况。
    1.现场核查情况。该信访问题为群众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的重复投诉,原投诉的信访案件号为安督专函[2018]11号转21号。
     经查,2018年5月15日,恒口示范区国土局对王能友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安恒国土监字[2018]32号)公示的处罚违法占地面积为3643.4平方米(东边砂场5.47亩);《行政处罚决定书》(安恒国土监字[2018]35号)公示的处罚违法占地面积为5448平方米(西边砂场8.18亩)。10月18日,东边砂场已复垦了4亩,西边砂厂已复垦了5亩。信访人反映的破坏环境面积有出入,公示处罚结果是9亩存在误解。
     10月30日,经调查组核实,目前砂厂东边占地5.47亩已全部复垦到位;砂厂西边占地8.18亩,已复垦了5亩,未能按时复垦完的原因是由于砂场负责人王能友与出租土地当事人刘厚群发生了土地协议纠纷,影响了复垦进度。故信访人反映的沙滩地挖沙没有按照公示进行回填,有安全隐患的问题属实。
     2、信访问题查处情况。2018年10月30日,恒口示范区组织国土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高楼村村干部等单位负责人召开了会议,安排了信访专项问题整治工作。现场约谈了违法当事人王能友,就违法占地未按期进行回填和未按时缴纳罚款的问题要求按期履行到位。
     3、责任追究情况。经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纪工委核查,未发现相关干部存在违纪行为,决定对该问题线索予以了结。
     4、整改措施情况。一是恒口示范区国土资源局将督促违法当事人王能友按期履行处罚决定。二是恒口示范区管委会组织监察、国土、综合执法大队、公安等部门进行督促,要求对西边砂厂未回填复垦的3.18亩在11月2日内全部回填复垦到位。三是恒口示范区监察局负责对该问题的信访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程督办。
    (三)信访问题联系人:王建平,联系电话:3629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