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陕西本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3-00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公告

作者:发布时间:2018-11-05 01:29来源:

      2013年12月10日,在我局组织的国有土地挂牌出让会上,陕西本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竞得了宗地编号2013-001号地块,该地块位于恒口镇中心东路1号(原恒口金矿办公区),用地面积13416.35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现该企业未缴纳全部土地出让金,经多次催缴仍无法缴纳。经示范区管委会批准,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关规定,现解除2013-001号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该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我局与陕西本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2013-001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作废(该合同编号为:陕*安康*恒口(2015)0003号。电子监管号:6109022015B00037)。

      特此公告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国土资源局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