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口示范区公开遴选人力资源管理机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近期需招聘一批社会治安协管人员,按照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有关规定,经恒口示范区管委会研究,现面向全市范围遴选一家人力资源管理机构,负责组织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 项目名称: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购买人才招聘服务采购项目
二、 项目编号:akhk201710
三、报名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资格要求:
1、具有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实批准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2、供应商须提供拟服务于本项目的业务骨干名单;并提供近三年的五险一金缴纳证明材料;
3、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近三年依法纳税记录并提供纳税证明,以及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
5、供应商应有良好的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经验及较强的服务能力;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四、报名时间
2017年8月7日至2017年8月10日上午12:00前。
五、报名地点
恒口示范区二楼财政局 (安康市恒口镇恒口大道58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8992585752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公安治安协管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