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再统一,进一步精准发力
作者:陈鹏(大)发布时间:2015-10-30 06:02来源:原创
2015年10月30日,示范区召开阳安二线征迁建设推进会,会议由示范区国土局局长、阳安复线征迁建设协调办主任李显锋同志主持,示范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陆俊同志出席并作重要讲话。


会议,首先听取恒口镇郑清峰、柯希明同志对前期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和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安排的汇报。
示范区公安局王斌同志就全力打击“五霸”,做好外部环境保障工作做表态发言。示范区党工委委员、监察局局长潘仁良同志就工作纪律进行重申,提出要按照四个“不准”、四个“严禁”要求做好征迁建设协调工作。
陆俊同志指出,示范区阳安二线征迁协调工作前期进展良好,召开此次会议,旨在对阳安二线征迁协调工作的再动员、再强调、再部署、再落实,涉及征迁工作的各级各部门认识再提高,思想再统一,进一步精准发力。陆俊同志强调,一要肯定成绩,正视解决问题;二要统一思想,再次提高认识;三要强化措施,加快项目推进;四是加强沟通,全力化解矛盾;五是重拳出击,强化环境环境保障。
郑清峰、王斌、柯希明、程正健,恒口检察室、恒口派出所相关同志,阳安复线全体协调办干部,恒口镇东坝、新兴、高俭、长明四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会计参加会议。
据悉,针对阳安复线建设征迁协调和环境保障问题,示范区纪工委、监察局专门出台“四个不准、四个严禁”规定,对违规的党员干部,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四个不准”即:不准在被征地拆迁户中曲解政策、反面宣传、散布各类妨碍征地拆迁的言论或信息;不准在征地拆迁工作遇到矛盾纠纷时不主动做化解工作或回避、推诿矛盾;不准支持甚至帮助策划、教唆亲友弄虚作假、提出不合理要求;不准违反保密原则,不经组织决定在工作中乱许诺,不依法履行职责,贻误工作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征地拆迁工作不能正常进行。
“四个严禁”即:严禁接受拆迁户宴请,吃拿卡要,索贿受贿,谋取不正当的利益;严禁与拆迁户恶意串通,故意加大征收征用数量,弄虚作假,骗取补偿金额;严禁侵占、截留、挪用被征收征用土地群众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严禁参与或背后指使群众在项目建设中强买强卖、强揽工程、设卡挡道、恶意阻工,参与垄断建材、哄抬物价、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闹事等行为。
示范区公安局王斌同志就全力打击“五霸”,做好外部环境保障工作做表态发言。示范区党工委委员、监察局局长潘仁良同志就工作纪律进行重申,提出要按照四个“不准”、四个“严禁”要求做好征迁建设协调工作。
陆俊同志指出,示范区阳安二线征迁协调工作前期进展良好,召开此次会议,旨在对阳安二线征迁协调工作的再动员、再强调、再部署、再落实,涉及征迁工作的各级各部门认识再提高,思想再统一,进一步精准发力。陆俊同志强调,一要肯定成绩,正视解决问题;二要统一思想,再次提高认识;三要强化措施,加快项目推进;四是加强沟通,全力化解矛盾;五是重拳出击,强化环境环境保障。
郑清峰、王斌、柯希明、程正健,恒口检察室、恒口派出所相关同志,阳安复线全体协调办干部,恒口镇东坝、新兴、高俭、长明四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会计参加会议。
据悉,针对阳安复线建设征迁协调和环境保障问题,示范区纪工委、监察局专门出台“四个不准、四个严禁”规定,对违规的党员干部,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四个不准”即:不准在被征地拆迁户中曲解政策、反面宣传、散布各类妨碍征地拆迁的言论或信息;不准在征地拆迁工作遇到矛盾纠纷时不主动做化解工作或回避、推诿矛盾;不准支持甚至帮助策划、教唆亲友弄虚作假、提出不合理要求;不准违反保密原则,不经组织决定在工作中乱许诺,不依法履行职责,贻误工作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征地拆迁工作不能正常进行。
“四个严禁”即:严禁接受拆迁户宴请,吃拿卡要,索贿受贿,谋取不正当的利益;严禁与拆迁户恶意串通,故意加大征收征用数量,弄虚作假,骗取补偿金额;严禁侵占、截留、挪用被征收征用土地群众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严禁参与或背后指使群众在项目建设中强买强卖、强揽工程、设卡挡道、恶意阻工,参与垄断建材、哄抬物价、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闹事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