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更正登记通知书 编号:20240001-3
作者:发布时间:2024-09-06 16:59来源:
熊祖浩、李永菊及和平村村民:
因原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记载事项有错误,应办理6109021070080400011、6109021070080400012号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更正登记。经与熊祖浩、李永菊联系未果,故出此通知,公开告知熊祖浩、李永菊及其亲朋好友,30个工作日后,熊祖浩、李永菊两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明和原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等申请材料办理更正登记。逾期未申请办理,我机构将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对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错误事项依法予以更正登记。
更正内容如下:承包方熊富功跑道地面积0.3亩、熊友功跑道地面积0.3亩。更正为承包方户主熊玉凤、李永菊、熊俊豪;承包方家庭成员更正为寇青春、熊祖皓、熊祖涛、熊祖龙、熊祖杰、熊乐涵;承包地面积合计更正为0.59亩(实测面积)。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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