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恒口示范区创业就业办公室 关于拨付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恒创职业培训 学校交通生活费补贴资金的公示
作者:发布时间:2024-09-06 16:09来源: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 2021 年组织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质量年活动的通知》(陕人社函〔2020〕274号)经审核,辖区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恒创职业培训学校开展的养老护理员等培训符合交通生活费补贴标准,现将相关补贴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表。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 2024年9月6日—2024年9月12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来电或来函予以反映。
受理地址:恒口示范区创业就业办公室(客商服务中心203室)
受理电话:0915—3613399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创业就业办公室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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