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恒口示范区创业就业办公室关于拟兑付辖区2家新社区工厂房租水电费补贴的公示
作者:发布时间:2024-07-16 14:00来源: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安康市新社区工厂“两个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办字〔2019〕25号)文件精神,新社区工厂厂房租赁费、水电费按照实际支出的50%予以补贴,毛绒玩具文创企业厂房租赁费、水电费按照实际支出全额补贴。本次对辖区安康麦丰香草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陕西溪默峰袜业有限责任公司申报厂房租赁费、电费相关资料按规定进行审核,现将审核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来电或来函予以反映。
公示时间:7月17日--7月23日(5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915--3613399
受理地址:恒口示范区创业就业办公室(示范区客商服务中心2楼203办公室)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创业就业办公室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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