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恒口示范区创业就业办公室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财政局关于申报2023年度自主创业补贴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3-02-27 17:06来源:

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居)委会:

      根据市人社局等五部门联合转发《关于切实做好脱贫攻坚过渡期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安人社函〔2021〕392号)文件要求,为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助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23年脱贫户及重点人群一次性创业补贴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3年3月1日至20239月20日

      二、申报标准及要求

      1.补贴对象:辖区内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和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脱贫劳动力、退役军人。

      2.申报条件:符合补贴对象的人应在其实体登记注册后7至12个月期间,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存折)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村(社区)证明其正常营业盖章说明、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审核表(附表)及影像印证资料、联系方式及个人信息真实性承诺书等

      3.补贴标准:每个符合申报的实体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4.申报范围:根据2022年度创业补贴情况,2023年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对象的经营许可证注册时间为2022年9月21日-2023年3月20日。

      三、严肃工作责任

      各村(社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凝聚共识,主动作为,积极宣传。提早谋划,按照时间节点报送材料,各村(社区)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对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的,按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创业就业办将会同相关单位对各村(社区)提供的申请材料安排专人到经营场所进行核实,如发现虚报冒领、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骗取补贴的,除追回所有资金外,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附表1.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审核表;

                2.承诺书。

      联系人:马嫚          联系电话:0915-3617559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创业就业办公室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财政局   

2023年2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