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食品和产品质量安全经费项目自评报告
- 标题2022年度食品和产品质量安全经费项目自评报告
- 公开日期2023年11月10日11时08分成文日期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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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通过安恒财预[2022]156号文件下达“食品和产品质量安全经费”资金28.25万元,用于对辖区内重点食品和产品质量安全进行分领域、分阶段,分批次抽检,确保辖区内重点食品和产品的质量安全。项目资金支出主要包括:抽检第三方服务经费、抽检车辆租赁费用、食品和产品质量安全正常工作开展的各项支出。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为了更好完成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我局一是组成绩效评价工作组,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二是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实际,制定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三是工作组召开项目评价工作会议,传达有关文件精神和具体工作要求,介绍评价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四是根据示范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示范区本级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安恒财函[2023]20号)文件精神,对项目资料进行总结、整理实施绩效评价。评价组现场收集、汇总、整理核实项目资料中的数据。对项目实施情况以及项目的合理性、可操作性等进行评价。检查项目资金是否按照有关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是否专款专用、有无截留等内容。五是工作组在全面分析整理被查项目的相关数据资料的基础上,总结检查情况,对照评价指标和标准,进行综合评议与打分,得出评价结论。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截止2023年3月28日,食品和产品质量安全经费下达28.25万元,项目共支出经费28.17万元,执行项目资金率99.7%,项目支出主要包括:抽检第三方服务经费、抽检车辆租赁费用、食品和产品质量安全正常工作开展的各项支出。
预算执行达成预期目标,总分10分,得分9.97。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离原因等)。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1.年初目标重点食品抽检50批次,实际完成重点食品抽检50批次,完成率100%,得分10分。2.重点产品抽检30批次;实际完成重点产品抽检30批次,完成率100%,得分10分。
质量指标:1.年初目标违法事件办结100%,实际完成违法事件办结100%,完成率100%,得分5分。2.年初目标重大案件查办率100%,实际完成重大案件查办率100%,完成率100%,得分5分。
时效指标:1.年初目标按要求报送检查工作总结及相关数据100%,实际完成按要求报送检查工作总结及相关数据100%,完成率100%,得分5分。2.年初目标专项资金预算年度执行率100%,实际专项资金预算年度执行率99.7%,完成率99.7%,得分4.99分。
成本指标:年初目标食品和产品质量安全经费28.25万元,实际食品和产品质量安全经费支出28.17万元,完成率99.7%,得分9.97。
产出指标达成预期指标,总分50分,得分49.96。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指标:1.年初目标社会效益指标打击销售不合格食品、产品,保护消费者权益明显,实际完成社会效益指标打击销售不合格食品、产品,保护消费者权益明显,完成率97%,得分9.7。2.年初目标维护食品和产品市场良性发展明显,实际完成维护食品和产品市场良性发展明显,完成率97%,得分9.7。3.年初目标强化辖区经销商,消费者的商品安全意识明显,实际完成强化辖区经销商,消费者的商品安全意识明显,完成率96%,得分9.6。
效益指标达成预期指标,总分30分,得分29。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年初目标资金使用单位满意率≥95%,实际完成资金使用单位满意率≥95%,完成率100%,得分5。2.年初目标群众投诉率≤0.1%,实际完成群众投诉率≤0.1%,完成率100%,得分5。
满意度指标达成预期指标,总分10分,得分10分。
四、绩效评价结论
通过本次自评,最终得分88.96分,评价等级达成预期指标。
附件:2022年度食品和产品质量安全经费项目自评表
五、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存在少量资金未支出,按照实际开支支出。
六、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包括项目整改和绩效目标调整完善等相关内容。
在今后的工作一是还是要严格预算编制,做到细化精确,争取将合规且必须的费用纳入财政预算中;二是要严格落实项目经费使用管理规定,做到专款专用;三是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实行;四是在经费开支上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2.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应急管理和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