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口示范区中心敬老院厕所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恒口示范区中心敬老院厕所维修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巴山西路三桥头金川村180号(陕西金希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9月21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DCG2023015
项目名称:恒口示范区中心敬老院厕所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1285.77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恒口示范区中心敬老院厕所维修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381285.77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81285.77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 (元) |
1 |
修缮工程 |
1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81285.77 |
381285.77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恒口示范区中心敬老院厕所维修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 等相关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 〔2007〕51号);(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恒口示范区中心敬老院厕所维修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提供项目经理的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承诺书;3、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标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齐全有效。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12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12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7、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磋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本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自行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自行划分,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9月15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
途径:现场购买/邮寄
方式:纸质版
售价:0元
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9月21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安康宾馆四楼小会议室
磋商地点:安康宾馆四楼小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需在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携带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文件)、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代理公司(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巴山西路三桥头金川村180号)做磋商备案登记或将电子版发至1372606819@qq.com邮箱进行备案登记。(备案资料中需要备注: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恒口示范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地址:安康市恒口示范区创业大厦
联系方式:156091591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金希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巴山西路三桥头金川村180号
联系方式:183092902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18309290251
陕西金希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