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恒口示范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 标题关于印发《恒口示范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 公开日期2023年08月16日16时25分成文日期2023年08月01日
- 公开目录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各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村(社区),驻区有关单位:
新修订的《恒口示范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已经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20年7月2日印发的《恒口示范区(试验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安恒安委会发〔2020〕2号)同时废止。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