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安康市恒口示范区2022年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

作者:发布时间:2022-12-14 17:14来源: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对安康市恒口示范区2022年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近期安康市恒口示范区应急管理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糕点,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速冻食品,食用农产品等10类食品55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3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餐饮食品9批次,不合格2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4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2批次;豆制品5批次;蜂产品1批次;糕点4批次;粮食加工品6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速冻食品2批次;食用农产品21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安康市恒口示范区王康康饮品店销售的珍珠奶茶中 糖精钠(以糖精计),检出值为║0.0296g/kg║,标准要求为不得检出。检测机构为西安国联质量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安康市恒口示范区甜啦啦饮品店销售的无敌全套奶茶中甜蜜素(以环已基氨基磺酸计),检出值为║0.865g/kg║,标准要求为≤0.65g/kg 。检测机构为西安国联质量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恒口示范区应急管理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热线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

2.附件2 恒口2022年公示文件合格.xlsx

3.附件3 恒口2022年公示文件不合格.xlsx

4.附件4 关于2022年公示文件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1).doc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