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恒口之心路网一标段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作者:发布时间:2021-12-13 15:58来源:审计局

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康市恒口示范区审计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恒口之心路网一标段工程竣工结算审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恒口之心路网一标段工程竣工结算审计

二、项目编号:RHAKCG-2021-39

三、采购人名称:安康市恒口示范区审计局 

      址: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月滨北大道   

   人:孙先生            

联系方式:18165055868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雁翔路3269号旺座国际D座30层3001号

联系人:王莹

电话:13309156131

传真:029-89550886

五、采购内容和服务要求: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恒口之心路网一标段工程竣工结算审计。(详见磋商文件)。                       

六、项目用途:用于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恒口之心路网一标段工程竣工结算审计                                   

七、采购预算:人民币14万元(暂按送审额估计)。 

八、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

2)特定资格条件:1、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注:三证合一企业携带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和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4、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出具磋商公告发布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纳税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投标单位出具磋商公告发布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6、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在本单位注册,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7、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将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资质(资格)要求均为必备条件。其他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十、供应商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址 

1、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12月13日至2021年12月17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安康市汉滨区水景湾小区15幢一单元门面房

3、联系人:王莹        电话:13309156131

4、文件售价:每套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人须携带介绍信、法人授权书及营业执照、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两套) 

十一、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4日下午14时30分前 

2、磋商地点: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3、磋商时间:2021年12月24日 下午14时30分

十二、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309156131

2、开户名称: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工行西安城南科技支行

4、账 号: 3700024819200044620

十三、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审计局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