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口示范区2021年镇(办)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能力考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等情况及体检、考察安排公告

作者:发布时间:2021-12-07 15:01来源:

各有关应聘人员:

根据《安康市2021年镇(办)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恒口示范区2021年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能力考试成绩及体检、考察安排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

恒口示范区2021年镇(办)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能力考试成绩、加分、总成绩,以及进入体检人员情况予以公布(详见附表1)

二、体检安排

(一)体检时间

2021年12月9日(星期四)

(二)集合地点

参加体检应聘人员应于2021年12月9日上午7:30在恒口示范区卫生健康局3楼会议室集合。(恒口示范区316国道旁卫生健康局)

(三)体检费用

按有关规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须现金支付)。

(四)注意事项

1.请应聘人员提前查询交通路线,适当安排路途时间,按时到场,并注意安全。凡未按时到达集合地点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责任自负。

2.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前一天晚上22:00后及体检当天早晨请勿进食、饮水,保持空腹;体检前应保持正常生活规律,勿熬夜、饮酒、剧烈运动,注意休息,以免发生意外,影响检测结果。

3.参加体检人员应主动配合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确保“陕西健康码”“通信行程卡”显示为“绿码”,全程佩戴口罩。如有近14天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发生疫情市(区)返回参加体检人员,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考生到达集中地点后要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体检未结束不得离开体检现场,体检期间禁止家长或亲友随行。

5.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执行。

6.请所有进入体检应聘人员保持所留电话畅通。

7.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岗位参加专业能力考试的人员中,依考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三、考察安排

(一)考察时间:

2020年12月10日至12月15日。

(二)考察内容: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遵纪守法情况、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三)考察对象需提供的材料:

1.《恒口示范区镇(办)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政审表》(附件2);

2.临床专业加分的需提供加分的相应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一份;

3.学籍档案。应聘人员将学籍档案托管在恒口示范区党务群团工作局进行考察,对档案未在恒口示范区党务群团工作局的考生,可在恒口示范区党务群团工作局开具调档函,将本人学籍档案转到恒口示范区党务群团工作局。进行统一考察。

以上资料请于2021年12月10日前交恒口示范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科。

请体检合格人员按照规定时限提交相关考察资料,对未按规定提交考察相关资料的人员,视为放弃考察;提交的资料不全、不真实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恒口示范区党务群团工作局联系电话:0915-3629036

恒口示范区卫生健康局联系电话:0915-3619693

附件:1.恒口示范区2021年镇(办)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能力考试成绩、加分、总分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2.《恒口示范区镇(办)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政审表》

恒口示范区党务群团工作局

恒口示范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