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恒口示范区巩固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道路畅通工作方案》的通知
- 标题关于印发《恒口示范区巩固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道路畅通工作方案》的通知
- 公开日期2021年12月02日18时26分成文日期2021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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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委会,示范区各工作部门:
《恒口示范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道路保畅工作方案》巳经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1年10月27日
恒口示范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探兴有效衔接道路保畅工作方案
今年入汛以来,我区多次遭遇强降百天气,境内省道、县乡道、通村主于道严重损毁,多处路段出现路基历塌、边坡塌方、挡墙损毁、路面中断等现象。为尽快恢复公路路况,实现路网畅通和提升防灾能力,按照示范区关于灾后重建工作要求, 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按照“政府主导、分级负责,突出重点、 分步实施"的原则,一手抓抢险救灾,一手抓恢复重建,力争用一年时间,使全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基本恢复到灾前水平。
二、工作任务
(一)尽快抢通水毁道路。坚持“分轻重缓急、先枪通后修复、先主线后支线”的原则。突出重点与分步实施相结合,先干线公路后县乡村公路,备足设备材料、施工队伍,优先恢复影响群众较多、对经济发展影响较大的交通基础设施,保障群众出行需求和生产生活物资运输。
(二)及时准确核实灾情。按照各村(社区)申报,驻村干部、工作队长审核签字确认,片区县级领导审定,住建局复核的工作程序,全面摸清全区水毁农村公路基本情况,建立水毁公路清单台账。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核实水毁路线、桩号、类型、金额等基础数据,做到核实快、底数准、情况明。
(三)加快推进灾后重建。在全面掌握灾毁损失后,按照轻 重缓急加快前期工作,择优确定施工单位,尽快组织实施辖区 内交通基础设 施灾后修复重建。2021年10月底前 抢通全区建 制村水毁道路, 确保所有 建制村 达到“ 抢通” 目标, 2021年11月底前 达到“ 保通“目标,2021年12月底前 达到“畅通“目标。干线公路、县乡公路 2021年10月底前 完成捡通工作, 一般水毁路段2021年12月底前完成修复重建、较大和重大水毁路段2022年9月底前完成修复。
针对当前各村水毁实际情况,分四个阶段实施水毁道路灾后修复重建工作:
第一阶段 ( 10月14日- 10月19日): 完成大道、夹河、恒大、南月、老湾、鱼姐、月河、雷河社区等8个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和 市巩固衔接办督察组反馈的20个村道路保畅工作。
第二阶段 ( 10月20日- 10月25日): 完成62个村通村主于道道路保畅工作。
第三阶段 ( 10月25日- 12月31日): 完成1条县道、4条乡道道路保畅工作。
第四阶段 ( 2022年1月至9月底): 完成1条县道、4 条乡道及所有村组道路水毁修复重建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区道路交通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由示范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王仁康兼任,副组长由示范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李显锋和示范区党工委委员、恒口镇镇长柯英兼任,示范区党群局、纪检监察工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巩固衔接办、社保与农技中心、应急和市场监管局、城管执法大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示范区住建局, 由柯希明兼任办公室主任,万行军兼任副主任,负责统筹推进辖区道路保畅各项具体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 切实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对接,确保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二)严格资金监管。加强重建资金的使用管理,建立健全专项资金使用制度,严查虚列水毁项目,严禁违规使用、挪用、挤占、滞留农村公路恢复重建项目资金,不断强化施工过程和资金使用管理,确保重建资金使用规范合理和安全有效。
(三)加强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要按照修复重建任务和时间节点要求,深入灾后重建一线,强化对灾后重建工程进度、质量、安全、资金使用虳检查指导,变“结果“管理为“过程”管理,及时发现问题,解决实际困难。严把设计、施工、材料、质量关,严格资金管理,确保重建工作有序推进,高质量完成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