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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经济发展与招商局关于下达恒口示范区(试验区)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

  • 标题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经济发展与招商局关于下达恒口示范区(试验区)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
  • 公开日期2021年07月11日15时07分成文日期2021年08月16日
  • 公开目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示范区(试验区)各有关村(社区)党支部、村(社区)委会:

     为进一步发挥以工代赈政策作用,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市发改委《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安发改农经2021〕297号)文件要求,现将恒口示范区(试验区)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恒口示范区(试验区)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100万元,省级财政50万元。受益对象包括已脱贫人口特别是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其他农村低收入人口,积极吸纳易地扶贫搬迁脱贫群众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建设领域包括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九部门印发实施的《意见》中明确的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农村交通基础设施、水利基础设施、文化旅游基础设施、林业草原基础设施等点多面广、农民参与程度深的农村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农村特色产业、农产品产地初加工、乡村旅游等相关产业配套基础设施,乡村绿化、植树造林、防风治沙等林业草原生态建设,特别是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周边的农村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和后续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对于农村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以工代赈中央资金不得用于建设垃圾回收站、污水处理站、生态护林房等主体建筑物,也不得用于购买花草、树木、路灯、垃圾桶等资产。对于农村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以工代赈中央资金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等主体建筑物,也不得用于购买交通工具、大中型机械设备、滴灌管网、种苗仔畜及饲料、化肥等生产性物资。

     二、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和《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陕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农2021〕30号)等政策文件要求,在支持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基础上,精准谋划以工代赈项目,及时纳入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确保以工代赈中央资金既有利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又有利于完成以工代赈工作目标任务。

     三、各村要加强项目谋划、工程实施、资金使用、务工组织、劳务报酬发放等工作,在项目前期工作中对能否足额发放劳务报酬进行论证,明确发放金额和标准,并在项目可研报告、实施方案的投资估算或概算中对应发劳务报酬予以单列。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有关要求,实施以工代赈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组织项目所在地村委会与项目实施单位建立劳务信息沟通机制,根据项目实施单位用工需求,做好当地农村劳动力的动员组织工作,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其领办的合作社组织当地农村劳动力组建施工队伍进行建设,为项目实施提供劳务保障,同时,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及时足额向参与务工的劳动力发放劳务报酬。在项目竣工验收时,要将劳务报酬支付标准、金额和发放名册作为重要验收内容。要确保工程项目质量和资金使用安全,做好资料归档等工作。

     四、为充分发挥以工代赈在促进农村群众就地就近就业、激发增收致富内生动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各村要在目前不低于中央投资15%的基础上,尽可能大幅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要加强与财政等部门的沟通衔接,统筹各方资源加大对以工代赈的投入力度,按照《以工代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战略试点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在总结梳理试点工作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创新拓展以工代赈资产折股量化分红、公益性岗位设置、以工代训等多种赈济方式,实现中央投资的乘数效应。特别是要委托项目实施单位采取“培训+上岗”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实训和以工代训,帮助参与务工的群众掌握实际操作技能,支持项目受益主体根据项目建成后用工需求,对参与工程建设的农村劳动力开展短期技能培训,并优先吸纳就业,延伸扩大就业容量。

     五、要主动对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补上“三农”领域短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建设需求,特别是做好以工代赈项目与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有机结合,在经济、社会、生态等多方面发挥出中央投资“一钱多用”的功能。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意见》(发改振兴2020〕1675号)文件要求,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支持更多项目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建设实施,带动更多农村低收入人口实现就近就业增收。

     附件:1.恒口示范区(试验区)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

               2.恒口示范区(试验区)下达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以工代赈项目计划表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经济发展与招商局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