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经济发展与招商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省级预算内基建资金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投资计划的通知
- 标题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经济发展与招商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省级预算内基建资金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投资计划的通知
- 公开日期2021年07月25日15时05分成文日期2021年0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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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区(试验区)党务群团工作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省后续扶持“1+7”政策体系,落实《关于切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加大对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支持力度,根据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度省级预算内基建资金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投资计划的通知》(安发改农经[2021]332号)文件要求,经研究,现将2021年度省级预算内基建资金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投资计划,项目共计1个,总投资75万,安排基建资金50万元(详见附件1)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单位要严格遵守《政府投资条例》加强项目管理,切实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科学组织施工,按照有关规定管好用好资金,所有项目要确保在年底前建成投用。
二、各单位要注重发挥好项目的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效益,在工程建设中要尽可能的为脱贫搬迁群众提供工作岗位,项目建成后要注重发挥对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的支持作用,实现预期目标。本次计划安排项目原则上应全部纳入市县两级“推广以工代赈模式”项目库并保证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及时按要求进行统计调度。
三、请示范区(试验区)党务群团工作局,在收文后5个工作日内下发至相应单位,项目支持后续扶持情况请于2021年11月底报示范区(试验区)经济发展与招商局。
附件:1.2021年度省级预算内基建资金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投资计划
2.省级预算内基建资金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经济发展与招商局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