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口示范区(试验区)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公告

作者:发布时间:2021-05-27 08:50来源:教体局

根据安康市委编办、市教体局、人社局、财政局、医保局《关于做好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安教体发〔2021〕30号)精神,现就我区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与对象条件

招聘名额

根据我区农村学校教师队伍实际,经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党工委、管委会同意,省、市编制、教育、人社等部门批准,2021年我区公开招聘特岗教师40名(初中阶段14名、小学阶段26名,其中小学阶段学前教育方向15名)。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专科学历、成人教育学历、党校学历和各种学习证明书不在招聘范围之内。

(三)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基本素养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或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及不良就业记录,志愿服务农村教育。

2资格与岗位条件。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报考特岗教师。严格“持证上岗”,拟聘人员应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具体资格与岗位条件见附件1(报考有户籍条件要求的岗位,对照报考人员的落户时间,要求为2021年6月15日之前已正式办结落户手续)

3身份与年龄条件。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未就业或与原就业单位解除了劳动(聘用)合同,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

4身心条件。心理健康;身体条件符合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规定要求,能适应设岗地区工作和生活环境。

5优先条件。总成绩并列优先顺序为: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本地生源优先、研究生和师范教育类本科生优先。

2.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各类基层服务期未满(截至2021年8月31日服务期已满的基层工作者除外)或服务期内有一次考核不合格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形式与招聘程序

(一)公布需求

省教育厅在官网http://jyt.shaanxi.gov.cn/人社部门网站、教育部“24365校园招聘”平台等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

采用“陕西省特岗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网址:tgjs.sneducloud.com,以下简称“陕西特岗系统”)进行特岗教师报名、招聘、录用、管理和信息动态更新。考生应通过系统进行注册登录报名,每位考生只能申报一个特岗教师岗位。具体时间为6月15日10:00至6月21日18:00。报名人员提交的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上传照片应为本人近期证件照,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做出承诺。若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甚至伪造、变更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网上资格审查

6月15日10:00至6月24日18:00,区特岗办对申报人员严格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根据陕教〔2021〕71号文件精神,本次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对达不到1:1的岗位取消或削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不再进行补报。取消或削减招聘计划的岗位,由区特岗办根据学科需求和报名情况提出调整意见,经市特岗办审核在笔试前予以公告。学科计划调整只进行一次。

(四)笔试

笔试包括教育理论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市特岗办承担考试考务及相关工作。打印准考证时间为7月5日10:00起,统一笔试时间为7月11日(星期日),具体考点等情况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由市特岗办发布查询公告,考生可登陆“陕西特岗系统”查询。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安康市特岗办(设在安康市教育体育局)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市特岗办按规定程序受理应聘人员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五)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设置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计算办法为:合格分数线=考生笔试有效成绩平均分×60%,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或单科成绩为零的均不得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区特岗办根据笔试合格人员成绩高低,分岗位按照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并公告;出现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达不到3倍的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全部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区特岗办对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有关证件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暂未领取到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者提交相关证明和承诺书),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报考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曾在事业单位或公务员岗位工作(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同意辞职的证明,无相应证明的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在规定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放弃或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依据本岗位笔试成绩(不低于合格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只递补一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和需提供资料以区特岗办公告为准。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

(六)面试

面试实行统一时间、统一面试形式、统一评分标准,市特岗办负责协调指导,区特岗办具体组织实施,面试考官实行县(区)域内回避制。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具体安排由区特岗办负责公告。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教育理论知识+学科专业知识)÷2]×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面试结束后,由区特岗办在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管委会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平台及时公布面试人员的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

(七)体检考察及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由区特岗办组织。区特岗办发布体检公告,依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其中,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上述招聘条件中的优先条件确定排名顺序。体检标准按照省教育厅、省卫健委《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规定执行。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区特岗办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名额,由区特岗办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考察结束后,由区特岗办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并报市特岗办备案,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补录

8月23日前,拟聘用特岗教师按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特岗办通知的时间、地点报到。未经请假等相关手续逾期一周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在与考生签订考试诚信书中明确标注)。

为确保特岗计划全部完成,对未完成的特岗计划由区特岗办提出补录方案,经市特岗办审核后,由区特岗办公示并组织补录、体检、考察、拟聘公示,符合补录条件的人员范围为本区本次特岗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人员,补录按照人员调剂和计划调剂两种方式依次进行。我区特岗计划设岗到具体学校,人员调剂的顺序为同学科同学段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同学科高学段到低学段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若人员调剂无法完成特岗计划,再进行计划调剂,计划调剂方向依次为同学校完成两科笔试人数与原计划数之比从高到低的岗位(以下简称从高到低的岗位)、同学段从高到低的岗位。补录工作在9月10前完成,该批次特岗教师到岗时间应不晚于9月15日。

(九)签订合同

9月25日前,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管委会与特岗教师签订《特岗教师聘用合同书》(简称《合同书》,一式4份)。

(十)集中培训和上岗任教

所招聘特岗教师按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特岗办规定的时间到校上岗任教,具体岗位分配详见附件2。上岗前,特岗教师必须参加入职前师德教育和教学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和地点以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特岗办通知为准。

三、特别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误报、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做无效处理。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公示、聘用审批等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应聘人员应填写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陕西特岗系统及我区特岗办公告,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应聘人员切勿在手机等移动设备上注册报名,以免产生乱码或信息有误,影响资格审查和考试。

应聘人员应提前注册好“陕西健康码”或“安康健康码”,以备笔试前现场查验。

(二)本次招聘笔试、面试,均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特岗教师招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工作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特岗办负责解释,联系方式见附件。

 

附件:1.2021年中央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岗位设置计划表.docx

         2.恒口示范区(试验区)2021年农村学校特岗教师招聘计划及名次对应表.docx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特岗办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