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党政综合办公室关于开展春节前城乡环境集中整治周活动的通知
- 标题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党政综合办公室关于开展春节前城乡环境集中整治周活动的通知
- 公开日期2021年01月27日10时50分成文日期2021年0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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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居)委会,示范区各工作部门、驻区各单位:
为切实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扎实推进中省市环保巡视巡察督查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和“五城联创”成果,以干净、整洁、舒适的面貌展示“三新恒口”新形象,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决定开展春节前城乡环境集中整治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1年2月1日至2月7日(为期一个周)。
二、整治重点及标准
1.以住户为单位,开展室内室外、房前屋后环境卫生保洁治理。
2.以村(社区)为单位,以“三禁”工作为主要内容,加大宣传和巡查力度,禁止焚烧秸秆、燃烧垃圾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无破坏生态环保问题;开展公共庭院、道路(含国、省干道)及路边、河道、沟道垃圾清理;“三堆六乱”(粪便堆、沙土堆、杂物堆,乱搭建、乱摆摊、乱停放、乱拉挂、乱堆挖、乱张贴)治理;主次干道可视范围内的田边、地边等清理整治。
3.以月河、恒河周边村(社区)为单位,开展岸边、堤边乱倒垃圾、杂物,乱种植作物;河道内禁止养殖(重点是养牛、养羊)、白色垃圾清理;禁止捕鱼、洗衣、涮洗拖把等清理整治。
4.以恒口、大同、梅子铺城区周边村(社区)为单位,开展集镇垃圾清理、“三堆六乱”清理整治;背街小巷环境等清理整治。
5.以医院和驻区单位为单元,开展环境清理保洁整治。
三、有关要求
1.迅速启动。各村(社区)、各工作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迅速启动春节前城乡环境集中整治周活动,要充分整合护路员、护林员、护河员等力量,充分发挥其主体作用,全力投入到集中整治活动中来,营造干净、整洁、舒适的节日氛围。
2.明确责任。坚持按照“片区牵总、部门帮扶、驻村工作队牵头、村(社区)主体、党员带头、联合执法”的责任体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建设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要求,“四支队伍”必须深入一线全力推动城乡环境集中整治周活动取得实效。
3.形成合力。城市创建办、生态环境局、社管局、社保与农技服务中心、城管执法大队要发挥牵头作用,成立10个督查工作组,分片区、全方位、全覆盖开展城乡环境集中整治周活动的综合性督导检查。城市创建办要会同党群局,对开展春节前城乡环境集中整治周活动进行广泛宣传,营造保护环境、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4.严明纪律。纪检监察工委、效能监察办公室要对“四支力量”投入到春节前城乡环境集中整治周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及时跟踪问效,确保工作有力有效开展。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