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财政局关于转发市财政局《关于转发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标题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财政局关于转发市财政局《关于转发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公开日期2020年12月31日10时57分成文日期2020年12月15日
- 公开目录财政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各工作部门:
现将安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安财采管〔2020〕2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安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安财采管〔2020〕27号)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财政局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