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内容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财政局关于转发市财政局《关于转发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电子招标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标题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财政局关于转发市财政局《关于转发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电子招标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公开日期2020年08月22日14时38分成文日期2020年08月19日
  • 公开目录财政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各工作部门:

现将安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电子招标问题〉的通知》(安财采管〔2020〕1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安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电子招标问题〉的通知》(安财采管〔2020〕18号)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财政局

202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