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猪养殖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情况公示

作者:发布时间:2020-09-01 14:35来源:

根据《陕西省农业农村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生猪养殖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农计财〔2020〕56号),经核查,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符合条件生猪养殖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的养殖场有:安康市鸿盛实业有限公司,安康市汉滨区恒润生态养殖有限公司、安康市汉滨区兴田农牧业有限公司。三个养殖场基本情况和2020年生猪养殖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资料齐全。现将贷款贴息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2020年9月1日至9月7日),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举报电话:0915-3629036。


附件:2020年生猪养殖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市级汇总表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社会保障与农技服务中心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财政局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