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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党政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土地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标题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党政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土地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公开日期2020年07月30日15时22分成文日期2020年07月27日
  • 公开目录重要文件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示范区(试验区)各工作部门、驻区相关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土地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0年7月27日          

关于开展土地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两个通报”精神切实做好赵正永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工作方案》要求,规范全区土地开发利用秩序,治理整顿土地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土地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陕办字〔2020〕37号)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土地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办字〔2020〕39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及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市委以案促改工作部署要求,全面排查梳理党的十九大以来辖区内涉及土地领域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自查自纠,聚焦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土地开发利用、未批先建、非法占地、违规调整土地用途、违规调整项目容积率等土地领域违法违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排查清理整治工作,坚决做到问题查找“零疏漏”、政策执行“零折扣”、自查整改“零拖延”。针对存在的问题和漏洞短板,修订完善、建立健全土地管理、开发、利用、监督等制度机制。

二、重点任务

(一)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土地开发利用问题。全面梳理党的十九大以来土地开发利用领域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等情况,坚决遏制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土地开发领域腐败问题蔓延势头。重点治理:领导干部在土地调查评价、规划管理、建设用地审批、土地综合治理、土地供应、登记发证等方面,违反党规党纪、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议事规则,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以指定、授意、暗示、打招呼、批条子等方式,插手干预土地开发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招标投标、建设管理、资金管理使用,为其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利用领导干部职务影响违法违规承揽工程项目或充当“掮客”,插手干预土地开发利用项目谋取利益行为。

牵头单位: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纪工委

责任单位: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各工作部门

落实单位: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监察审计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经济发展与招商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社会保障与农技服务中心、土地统征储备中心

(二)未批先建问题。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建设用地管理和集体土地征收有关规定,全面排查梳理党的十九大以来土地征收和转用政策执行落实情况,重点治理: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但未办理即开始建设的;违反征地程序未经批准先行实施征地的;边申报用地手续边实施建设等土地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责任单位: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各工作部门

落实单位: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监察审计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济发展与招商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土地统征储备中心

(三)非法占地问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全面排查梳理党的十九大以来非法占地问题,重点治理: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违法占用土地的;超过批准用地数量多占土地的;依法收回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非法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未取得合法批准用地手续的其他非法占地行为。

牵头单位: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责任单位: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各工作部门

落实单位: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监察审计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济发展与招商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土地统征储备中心

(四)违规调整土地用途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规定,全面排查梳理党的十九大以来违规调整土地用途问题。重点治理:未按规定和程序违规批准调整土地用途;未按批准土地用途进行建设;违反相关规定,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时,擅自改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宗地用途等问题。

牵头单位:恒口示范区(试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各工作部门

落实单位: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监察审计局、自然资源局、经济发展与招商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土地统征储备中心

(五)违规调整项目容积率问题。严格落实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项目用地、规划、开发等方面的相关规定,按照《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建规〔2012〕22号)要求,全面排查梳理党的十九大以来审批的涉及建设用地容积率调整的项目。重点治理:对容积率指标进行调整的,要重点说明土地审批、规划审批过程中是否有法定依据,是否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是否依法公开进行调整,是否有土地出让价款和配套规费流失等情况。

牵头单位:恒口示范区(试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各工作部门

落实单位: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监察审计局、自然资源局、经济发展与招商局、财政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土地统征储备中心

三、工作安排

专项治理工作从本方案下发之日起至10月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果。此后,健全长效机制,巩固生化治理成果。专项治理工作分以下五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725日前)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各工作部门要及时组织召开土地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会,全面动员和部署土地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扎实开展法律法规政策学习教育。深刻领会开展专项治理的部署要求,充分认识专项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确保土地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全面启动、顺利推进。

(二)自查自纠(2020831日前)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各工作部门要全面排查梳理党的十九大以来本地区本部门土地开发利用事项和突出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要建立专项治理工作涉及的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土地开发利用、未批先建、非法占地、违规调整土地用途、违规调整项目容积率等五个方面整治工作台账。逐宗逐项开展查处整改工作,研究制定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主体、牵头部门、整改任务以及完成时限。坚持对土地开发利用领域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紧盯关键少数,密切关注随意决策造成土地资源损失浪费、违规调整土地用途、违规调整项目容积率等问题,科学研判处置,严肃追责问责,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排查彻底。

(三)清理整治(2020925日前)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各工作部门要对照排查出的五个方面突出问题,集中组织查处整改,做到立行立改、集中查处、全面整改。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作用,紧盯权力运行加强监督。要对土地领域违法违规案件中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进行梳理,建立专门台账,及时核查处置。对公职人员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置。要公开查办一批土地开发利用领域典型违法违规案件,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办一起,强化警示震慑。

(四)督导检查(20201015日前)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各工作部门必须扛牢政治责任,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专项治理工作有关要求,把专项治理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把整改落实摆在重要位置,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紧抓实专项治理,以专项治理成果彰显以案促改工作实效。专项治理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必须做到动真碰硬、真抓实改。  

(五)建章立制(20201225日前)。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各工作部门要根据土地管理工作实际和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举一反三,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认真查找制度和管理层面的漏洞,及时健全完善加强土地行业监管方面的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着力建立规则明晰、严保严管、动态监管、责任追究的土地开发利用监管机制,进一步强化依法管理用地和节约集约用地意识。12月底前,制定出台一批加强土地开发利用领域的管理制度,规范用权行为,形成土地开发利用秩序更加规范、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更加严格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开展治理。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各工作部门要深刻认识以案促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把开展土地领域突出专项治理工作作为以案促改的重要任务,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以案促改工作部署要求,切实发扬斗争精神,推动土地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二)落实工作责任,全力整改落实。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各工作部门要认真落实专项治理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分工负责抓好落实。要认真排查、梳理和查找本地区在土地管理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规避、不隐瞒、不掩盖,坚决把问题查摆出来。要善于分析和归类,把问题理清楚,认真研究对策,狠抓整改落实,对工作情况定期进行汇总分析并视情通报,切实把问题清理排查到位、整治到位,把责任追究到位。

(三)坚持跟踪问效,严格督查问责。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各工作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加强专项治理工作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跟踪问效、督促整改。全力抓好工作落实,对工作推进不力、敷衍塞责、弄虚作假、重大问题隐瞒不报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取得成效。恒口示范区(试验区)自然资源局要切实发挥好专项治理牵头部门作用,加强工作谋划和统筹协调。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监察审计局、财政局、经济发展与招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社会保障与农技服务中心、土地统征储备中心等相关部门要结合部门职责,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加强协调配合。各工作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抓好组织实施。要将土地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指标体系,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要注重总结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强化依法依规用地的宣传教育,让依法行政根植于心,让整改成效体现在今后的土地利用管理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