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第二季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作者:发布时间:2020-07-06 10:39来源:

示范区(试验区)各工作部门,恒口公安分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和省、市相关要求,我办组织开展了2020年第二季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7月1日,示范区(试验区)正在运行的政府网站共1家(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账号共19个(含4个未认证)。从检查情况来看,网站运行安全、平稳、有序;政务新媒体账号合格7个,不合格12个,合格率仅为37%。

二、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是政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凝聚群众的重要渠道,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手段。部分部门没有充分认识到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的重要性,仅将其当做宣传自己部门工作动态的一个平台,功能定位不清晰,理解认识不到位。

(二)内容更新不及时。政府网站部分栏目更新不及时。部分部门未能按照政务新媒体管理要求,及时更新内容,僵尸现象严重。恒口公安分局大同派出所”“恒口公安分局梅子铺派出所微信公众号超4年未更新,恒口示范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恒口派出所微信公众号超2年未更新;教育体育局、恒口派出所有多个微信公众号;教育体育局、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微信公众号认证信息为个人;自然资源局恒口国土微信公众号认证主体未变更,部门名称与政务新媒体认证主体不一致(详见附件)。

(三)政务公开力度不够。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市政府将2020年确定为我市政务公开提升年。2020年3月6日,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党政综合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2019年度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方案》,要求各部门按规定上报本部门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但绝大部分部门除新闻稿件外,几乎未报送需公开的政府信息,严重影响我区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截止7月1日,管委会网站政务公开栏目2020年仅公开政务信息19条,政策解读0条,与市政府的要求相差甚远,导致我区政务公开工作多次被市上通报批评。

(四)日常管理不规范。部分单位未建立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发布内容把关不严,随意性较大,社会保障与农技服务中心恒口三农微信公众号近期发表文章中存在错字、别字及部分表述有误问题(详见附件)。个别部门新建政务新媒体账号只是根据一时工作需要,未按要求向党政办备案。政务新媒体停办,不报备也不注销,不管不问。

三、工作要求

(一)夯实工作责任。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要求各部门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好落实,要选配责任心强、业务能力过硬的人员负责本部门政务新媒体管理与管委会网站负责栏目的内容保障工作,不断提升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质量。教育体育局、卫生健康局要迅速对本系统内各单位开设的新媒体展开排查,有问题立即要求整改。

(二)加强政务公开。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是人民向政府提出的必答题,不是政府的选答题,要紧密围绕部门职能定位,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尤其是与社会公众关系密切的政策信息、服务信息,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做好解读解释,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安恒办函﹝2020﹞15号)文件要求,对照《恒口示范区(试验区)2019年度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安恒办字﹝2020﹞15号)文件中的政务公开任务分解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部门2020年下半年政务公开工作计划,于7月10日前上报至党政办。

(三)完善平台建设。一个部门原则上在同一个平台只开设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政务新媒体名称应简洁规范,与本部门工作职责相关联,主办部门在不同平台上开设的政务新媒体名称原则上应保持一致。对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政务新媒体要清理整合,确属无力维护的要及时注销账号。未认证的政务微信和微博要尽快进行实名认证,规范名称。机构改革后,政务新媒体认证信息与主办单位名称不一致的,要及时申请变更。杜绝随意开通政务微信公众号和微博,确因工作原因需要开通政务新媒体的,须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并报党政办备案。发生注销、整合等情况,也需及时报备,严禁出现主观选择性报备、瞒报、乱报等问题,一经发现,立即通报,责令关停注销。

(四)规范内容发布。各部门要建立信息审核、发布、内容保障等制度,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严格信息审核,提高安全意识,不得出现错别字、表述错误及泄密等问题。各部门在政府网站发布新闻稿件时,要严格遵守信息发布制度,仔细检查信息内容,按要求填写信息签发单,由部门分管领导签字后,将签发单与信息原稿一同报送至党政办。政府网站专题专栏与政务新媒体主管部门要保证政府网站动态、要闻、专题类栏目2周内有更新,政务新媒体每周至少更新1次。

(五)严格责任追究。本次检查发现问题的政务新媒体主管部门要对标对表,认真开展自查,全面进行整改,于7月8日前完成各项整改工作,并向党政办报送整改情况及印证资料(照片、文件及其他文字资料统一归纳在一个电子文档中,加盖单位公章)。党政办后期将加大检查力度,定期对各部门负责的政府网站栏目与政务新媒体更新维护情况开展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终考核。每季度检查不合格的主管部门要在当月安排相关人员到党政办培训学习5天。


附件:恒口示范区(试验区)政务新媒体2020年第二季度检查结果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