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先生-核实独生子女家庭医保待遇问题
信件主题: | 杨先生-核实独生子女家庭医保待遇问题 | ||||
来信人: | 杨家发 | 来信日期: | 2021年11月10日 | 来信编号: | DH202111110148 |
信件内容: | 我于2016年领取独生子女证,目前得知其他省份独生子女家庭可以免费享受医保待遇,现想了解恒口示范区是否有实行此政策,请相关单位予以告知。 | ||||
信件回复: | 安康恒口示范区管委会:杨先生,您好!根据陕西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独生子女户,在子女未满18岁以前子女和父母每年可享受合疗补贴20元,本人向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申报并提交独生子证及户口本、农商行账号等复印件,经计生部门审核方可享受,每年元月-3月份申报(网站时间是1-3月)。 | ||||
办理情况: | 已办结 | ||||
回复单位: | 安康恒口示范区管委会 | ||||
回复时间: | 2021年11月11日 | ||||
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