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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先生-核实独生子女家庭医保待遇问题

信件主题: 杨先生-核实独生子女家庭医保待遇问题
来信人: 杨家发 来信日期: 2021年11月11日 来信编号: DH202111110148
信件内容: 我于2016年领取独生子女证,目前得知其他省份独生子女家庭可以免费享受医保待遇,现想了解恒口示范区是否有实行此政策,请相关单位予以告知。
信件回复: 安康恒口示范区管委会:杨先生,您好!根据陕西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独生子女户,在子女未满18岁以前子女和父母每年可享受合疗补贴20元,本人向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申报并提交独生子证及户口本、农商行账号等复印件,经计生部门审核方可享受,每年元月-3月份申报(网站时间是1-3月)。
办理情况: 已办结
回复单位: 安康恒口示范区管委会
回复时间: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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