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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女士-协调尽快配送预定的货物

信件主题: 禹女士-协调尽快配送预定的货物
来信人: 禹女士 来信日期: 2020年10月11日 来信编号: DH202010120338
信件内容: 2020年8月24日,禹女士在恒口示范区柳林村安兴门业缴纳1000元押金预定三套衣柜门及一个木门,但至今预定货物未到货,导致禹女士无法缴纳尾款进行安装,期间多次咨询老板,一直未得到解决,现禹女士希望相关部门协调该店,尽快将购买的货物进行配送。
信件回复: 安康恒口示范区管委会:2020年10月13日,恒口市监局综合执法科工作人员与安兴门业负责人联系,该店负责人承诺3天内上门安装。
办理情况: 已办结
回复单位: 安康恒口示范区管委会
回复时间: 2020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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