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女士-协调尽快配送预定的货物
信件主题: | 禹女士-协调尽快配送预定的货物 | ||||
来信人: | 禹女士 | 来信日期: | 2020年10月11日 | 来信编号: | DH202010120338 |
信件内容: | 2020年8月24日,禹女士在恒口示范区柳林村安兴门业缴纳1000元押金预定三套衣柜门及一个木门,但至今预定货物未到货,导致禹女士无法缴纳尾款进行安装,期间多次咨询老板,一直未得到解决,现禹女士希望相关部门协调该店,尽快将购买的货物进行配送。 | ||||
信件回复: | 安康恒口示范区管委会:2020年10月13日,恒口市监局综合执法科工作人员与安兴门业负责人联系,该店负责人承诺3天内上门安装。 | ||||
办理情况: | 已办结 | ||||
回复单位: | 安康恒口示范区管委会 | ||||
回复时间: | 2020年10月12日 | ||||
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