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区(试验区)生态环境局迅速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和示范区(试验区)管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及文件精神,吸取“10.11”意外事故教训,预防污染事故发生。2019年10月16日,示范区(试验区)生态环境局迅速开展辖区内生态环境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
首先,副局长李明鑫组织召开生态环境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会,通报了安康市恒翔生物化工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10.11”意外事故自发生以来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学习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省安委办关于安康市恒翔生物化工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10.11”中毒窒息事故的通报》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
要求,示范区(试验区)生态环境局全体干部要认真吸取本次意外事故带来的深刻教训,坚持生命至上,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提高安全预防能力,防止重特大污染事故发生,对本次事故要切实举一反三,认真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深入落实主体责任,警钟长鸣,抓好生态环境领域各项安全防范工作。一是必须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员工日常安全防范业务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安全防范逃生应急能力;二是认真组织生态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彻底排查整治隐患,杜绝污染事故发生;三是要以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化工等行业的安全隐患为排查工作重点,抓住关键,防范措施务必到位;四是严格落实值班和应急值守要求,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五是加强危废、环保设备设施达标运行管理。
会后,生态环境局立即对加油站、垃圾填埋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下发整改单2份。
(垃圾填埋场安全隐患排查)
(辖区内加油站安全隐患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