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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国土资源局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大队 关于印发《全区国土资源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标题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国土资源局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大队 关于印发《全区国土资源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公开日期2019年05月15日00时00分成文日期2019年07月01日
  • 公开目录重要文件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国土资源局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大队
关于印发《全区国土资源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有力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现象,进一步推进全区国土资源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决定在全市国土资源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特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坚持“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伞必打、有腐必反、有乱必治”,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和专项治理相结合,认真研判自然资源系统行业矛盾突出问题,深入排查自然资源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通过为期三年的努力,确保自然资源系统行业领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得到根本遏制,黑恶势力“保护伞”得到彻底铲除,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全面整治,综合治理能力明显提升,防范打击长效机制健全完善,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不断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得到有效巩固。

二、工作重点

国土资源部门作为重点行业主管部门,职责涵盖土地统征、国土违法、土地矿产管理、地灾防治、不动产登记等多个重点领域,责任重大、涉及面广,行业治理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对国土资源系统的工作重点和突出问题,要认真研判,切实将行业治理和专项斗争相结合,从细节入手,有效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整治重点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一)在集体土地使用方面,垄断集体土地资源,非法买卖、转让集体土地、破坏农用地等问题;

(二)在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面,采取暴力威胁等非法方式胁迫征地、阻挠征地、寻衅滋事、煽动闹事、敲诈勒索、侵吞挪用土地补偿费等问题;

(三)在土地整治、城中村或棚户区改造、矿山环境治理、生态修复等方面,以及移民搬迁项目招投标中,恶意竞标围标、限制竞争、强揽工程等问题。

(四)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等出让、转让、出租过程中,恶意竞标围标、扰乱市场秩序等问题;

(五)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方面,非法勘察、开采、破坏矿产资源等问题;

(六)在行业管理方面,欺行霸市,破坏行业管理秩序等问题;

(七)在执法查处方面,暴力抗法、阻碍执法、威胁打击报复执法人员等问题;

(八)在信访维稳方面,以涉地涉矿问题为由,煽动、组织群众缠访闹访、群体性上访和非正常访等问题。

(九)在履职方面,党员干部等公职人员包庇、纵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充当黑恶势力 “保护伞”“关系网”等问题。

三、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为期6个月,从2019年2月下旬至8月31日,主要分为5个步骤:

(一)组织发动(2019年2月21日至2月底)

制定下发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重点行业专项治理、案件线索摸排查处、宣传发动等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工作安排,落实责任分工,各科室、办、中队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计划,完善工作流程、档案管理等制度要求。定期研判突出问题,明确治理方向及措施;定期召开扫黑除恶专题宣传讲座,宣传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知识点,报道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讲解行业突出问题矛头根源及处理措施;利用网站、报纸、手机、LED屏、横幅等方式,全面做好专项斗争宣传工作。

(二)线索摸排(2019年3月1日至3月底)

结合前期举报线索核查工作,明确分管任务、责任人、专(兼)职核查人员,在本系统全面开展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摸底、排查和梳理工作。对线索来源、处理方式、最终结果等信息及时登记入册,并报局、大队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健全线索台账。

(三)打击处理(2019年4月1日至7月31日)

按照线索性质、部门职责和干部管理权限,及时移交纪委监察局、公安机关和本级扫黑办处理。严厉打击自然资源领域涉黑涉恶涉乱违法犯罪行为,铲除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整治国土资源领域违法违规乱象。

(四)督导总结(2019年8月1日至8月10日)

组织人员对扫黑除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对工作上有突出贡献的,予以奖励;对落实不力,致使黑恶势力坐大事成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汇总2019年涉黑涉恶案件,分析问题根源,总结成功经验,及时做好总结工作,为下步扫黑除恶工作打牢基础。

(五)建章立制(2019年8月11日至8月31日)

按照边整顿、边治理、边建章立制的工作原则,深入剖析问题背后的原因,找准日常监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对症施策,健全完善防范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整治违法违规乱象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谈话制度。围绕政治站位、依法严惩、深挖彻查、综合治理、组织建设等重点内容,制定谈话提纲,实行下谈一级,及时传导压力,有效夯实工作责任,了解工作实际情况,指导解决相关问题,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二)加强组织宣传。充分利用网站、报纸等平台,悬挂横幅,制作标语,印发材料,各部门报道典型案例至少两件以上,不间断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意义、当前任务、总体要求和打击重点,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形成良性互动氛围,扩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群,众基础,并及时向社会公布阶段性战果,震慑违法犯罪,形成全方位、全覆盖的强大声势。

(三)加强线索排查。拓宽线索收集渠道,注重从群众来信来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网络舆情、 历史积案中深挖隐藏在幕后的黑恶犯罪线索。建立线索核查台账,全面掌握黑恶犯罪线索底数,组织专业人员开展备案抽查、异地核查,确保每一条黑恶犯罪线索清仓见底。 聚焦涉及群众切实利益、反应强烈的重点领域,深挖细查、滚动摸排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线索,认真分析研判,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和本级扫黑办处置。

(四)强化行政监管。认真梳理、查找系统内是否存在让黑恶势力有机可乘的规则漏洞和空白,从制度机制上堵塞监管漏洞,消除监管盲区。从管理秩序乱象入手,抓早、抓小,关注反复违规、治理成效不明显的区域和问题,防止因经济纠纷、行政监督不力导致黑恶势力渗透,坚决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五)深化打击惩处。针对系统内的黑恶势力,适时开展集中打击专项行动,对已查实的黑恶犯罪线索,组织集中攻坚、集中收网、扩大战果。对群众反映强烈、反复举报、长期得不到解决的案件,采取多种措施,排除一切干扰,提升打击力度。积极配合政法部门开展案件调查,主动提供技术支撑和证据材料,坚决将违法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六)严肃问贵打“伞”。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系统内存在的涉黑涉恶苗头性问题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错。注重发现和查处因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等造成黑恶势力坐大事成,以及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责任落实不力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发现系统内党员干部参与其中或充当“保护伞” 的,立即将线索移交纪委监察局查办,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七)全面督导检查。对标行业矛盾问题、责任目标、处理程序、惩处结果等内容,定期组织开展巡查督导工作,及时发现掌握、督促整改突出问题,主要负责人亲自督办,确保解决问题到位。扫黑办将组建督导组,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将工作完成进度与年终考核、绩效奖励相挂钩,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部门、人员,及时组织约谈,指出问题、提出建议,扎实有效推动全区国土资源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八)健全长效机制。坚持边打边建、边治理边规范的原则,结合今年专项斗争新形势、新要求,及时总结专项整治行动中涌现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全领域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升政治站位,落实责任分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作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抓手。严格履行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制,亲力亲为、把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工作重点,夯实工作基础。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和工作重点,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织建设,以部门、科室、中队为单位,优化专项斗争办理程序,各部门既各负其责,又实时衔接联系, 保持信息共享渠道畅通,工作有效落实。对重点领域、 重点区域和重点人员进行梳理式摸排,不放过一个可能的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线索。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强化横向纵向联络,实现上下左右信息共享,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认真分析总结,建立长效机制。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要认真总结回顾,及时发现问题和短板,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改进。要切实把好经验、好做法凝练成有效的管理制度,推动形成本地区、本领域由乱到治的长效机制。各部门要按照“一月一总结”的思路,及时汇总当月扫黑除恶工作完成情况,每月22号前将当月线索摸排、问题处理、大事记等情况及时上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8月19日前,要将专项整治行动情况总结上报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