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迅速传达示范区(试验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五次推进会会议精神

作者:周轩发布时间:2019-06-15 11:34来源:财政局

6月13日上午,示范区(试验区)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9年第五次推进会,传达学习省市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并对示范区(试验区)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根据会议要求及示范区(试验区)主要领导批示意见,下午14:00点,示范区(试验区)财政局局长王开昌同志迅速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召开财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紧急会议。

会上,财政局副局长杨鑫同志组织全局党员干部传达学习了示范区(试验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9年第五次推进会会议精神,及示范区(试验区)主要领导批示意见;局综合科同志汇报了财政局当前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

局党支部书记、局长王开昌同志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学习了示范区(试验区)党政综合办公室印发《关于坚决贯彻中央督导组要求切实做好整改落实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恒办发﹝2019﹞192号)文件精神,并提出以下三点要求:一、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职责。要求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的组织领导,局领导、各科室负责人、全局党员干部需层层签订财政局扫黑除恶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压实责任,明确职责要求。二、扩大宣传,正确引导舆论。扩大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宣讲力度,采取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设置宣传栏等多种形式,结合本单位及包抓村组有关场所,大力开展宣讲活动,营造扫黑除恶的高压态势,筑牢打击黑恶势力的信心和决心。三、增强监管力度,发挥财政职能。会同恒口公安分局、扫黑办等部门,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和执行,认真落实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等制度,确保扫黑除恶资金用于工作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断加快支出进度,确保各项扫黑除恶资金及时拨付,防止资金沉淀闲置。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财经纪律,杜绝挤占挪用、损失浪费财政资金等行为,为保障扫黑除恶工作顺利开展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