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种猪场申请财政补贴资金的公示
作者:发布时间:2019-03-29 11:59来源:
根据《陕西省农业农村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种猪场财政补贴的通知》(陕农计财〔2019〕8号)和安康市农业农村局通知要求,经审核:
安康市鸿盛实业有限公司《动物防疫条件合格》和《种畜禽经营许可证》齐全有效,拟申请省级财政补贴资金60万元。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昌盛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和《种畜禽经营许可证》齐全有效,拟申请省级财政补贴资金30万元。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福森牧业《动物防疫条件合格》和《种畜禽经营许可证》齐全有效,拟申请省级财政补贴资金10万元。
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接受群众监督举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良种猪繁育场申请省级财政补助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进行反映。举报电话:0915-3619979,地址: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社会保障与农技服务中心。
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社会保障与农技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