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口示范区财政局遴选资产评估服务机构项目公告
(项目编号:hk20180315)
恒口示范区财政局就以下服务进行遴选服务机构。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遴选活动。
一、采购内容
1、项目内容:恒口示范区2018年度资产评估服务机构。
2、报价:供应商的报价以资产评估原值为计费基础,依据《陕西省资产评估收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陕评协[2012]10号),本项目计费在以下标准的基础上进行优惠,超过为无效报价。
收费标准分为六档,供应商在下表的基础上做出优惠率承诺,即:计费额度×差额计费率×优惠率:
档次 | 计费额度(万元) | 差额计费率(‰) |
1 | 100以下(含100) | 9 |
2 | 100以上—1000(含1000) | 3.75 |
3 | 1000以上—5000(含5000) | 1.2 |
4 | 5000以上—10000(含10000) | 0.75 |
5 | 10000以-100000(含100000) | 0.15 |
6 | 100000以上 | 0.1 |
3、工期:合同约定。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此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 具有财政部或省级财政部门资产评估资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执业规范;
4、同时具有资产评估资格证、房地产评估资格证、和土地评估资格证。
5、 能按我方要求的时限和质量完成项目任务;
6、没有不良执业记录,2015年1月以来未受过法律、行政及行业处罚,且不在处罚期内;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将部分项目分包和转包。
三、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
2018年3月16日上午9点至2018年3月23日下午5点。
(二)报名地点(可通过网络报名):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管委会二楼210室
联系人:陈唐斌 周轩
联系电话:15209157798 18291519766
(三)报名携带资料:
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公司简介。(通过网络报名,将以上资料扫描件发送至406092485@qq.com)
(四)参加评审须知;
1、评审时间2018年3月28日下午14时。
2、评审时提交
(1)本公告第二条要求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2)报名时携带的资料;
(3)本公告第四条遴选评分所需资料。
四、参选评估机构评分标准
参选评估机构提供以下资料参与遴选评分:
1、年业务收入:机构2017年度年收入100万元以下不得分,年收入100万元以上(低于200万元)得5分,年收入200万元以上得10分(提供纳税凭证);
2、评估师数量:机构评估师5名以上的5分,8名以上得10分(最高10分)(提供评估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和提供估价师资格证书);
3、执业年限: 参与本项目资产评估师具有5年以上资产评估经验,需提供2013年以来签署的评估报告(每年度可提供一个签署的评估报告,每个2分,最高10分)
4、提供本公司201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的企事业单位资产评估业绩(每个项目2分,最高10分);
5、参选评估机构2013年以来承担过城市自来水公司资产评估项目,提供一个得10分(最高10分)。
6、参选评估机构获得省级评估师协会奖项的得2分,获得中国估价师协会奖项的得5分,提供获奖证书。(最高得10分)
7、报价得分(满分40分):基准价采用最低优先法计算,即以满足遴选文件要求且收费最低(报价格式为:计费额度×差额计费率×优惠率)的为基准价,其分值为满分。
报价得分=(基准价/参选报价)×价格权值(40%)×100
五、评分
评估机构提交相关材料后,由财政局遴选小组审核资料并根据评分办法评分。按分值高低评选出前三名评估机构(出现分数并列的情况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
六、公示
遴选小组评分后3个工作日内将前三名评估机构名单在公告原发布途径公示。
七、其他事项
1、各评估机构应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的机构将被取消今后参与恒口示范区评估遴选活动资格,并上报财政厅及省评估协会备案。
2、若中标的评估机构被查实报名资料存在伪造的情况,将取消其评估资格,并按照第2条规定进行处罚。
3、评估机构报名参加遴选活动,即视为同意我局本次遴选活动的所有程序和规则。在遴选活动完成后我局不接受质疑。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财政局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