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口示范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公告
为加快推进恒口示范区消防队伍建设,缓解示范区消防警力的不足,满足经济社会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恒口示范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热爱消防、锐意进取、敢于挑战的人才加入恒口示范区消防队伍,根据《恒口示范区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人数
面向全市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20名(其中部队退伍军人10名,应往届毕业大学生10名),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安康市常住户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9年10月1日前—1992年1月1日出生);
4、身高1.68米以上,裸眼视力1.0以上;
5、同等条件下,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人员或退役军人或有公安消防部队服役经历者优先。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受过公安机关打击处理或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的,或者曾因违反消防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3、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间的;
4、在读的全日制院校学生,以及在读的全日制院校学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5、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6、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招聘为消防人员的。
三、岗位职责
按恒口示范区管委会要求参与公安消防工作。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消防人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安康市恒口示范区网站、安康人才网、翰林公司网站、安康人力资源市场微信平台等媒体同时公开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7年10月13日上午9:00开始至10月18日下午14:00结束(双休日不报名)。
2.报名地点
安康市大桥北路3号安康翰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915-8185989、0915-8185905)。
3.报名与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驾驶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四张2寸白底近期免冠照片办理报名手续,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应聘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10月19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负责考试成绩的评定、登记和存档备案。
1、笔试
笔试范围:公共基础知识(参照使用《2016年陕西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和公安消防相关知识。
考试时间:2017年10月20日上午9:00-11:00
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比例进入体能测评环节,名单于考试结束后3日内公布。
2、体能测评
测评内容:1000米跑、纵向摸高、单杠引体向上三项。
测试时间:2017年10月24日上午8:00
测评地点:另行通知
测试成绩不计入考试的总成绩,凡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体能测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面试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个性稳定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具体另行通知。
4、综合成绩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四)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考计划数的,按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员。若出现末位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
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应聘。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人员缴纳。
(五)政治考察
组织对体检合格的人选进行考察。对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得聘用。对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取消资格后所产生的空缺岗位,经招聘领导小组核准后按应聘人员总成绩和本公告规定的成绩排序办法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相关规定进行调查。
五、培训、聘用和薪酬管理
(一)培训管理
培训由示范区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拟聘人员进行为期15天至30天的集中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试用期2个月。培训和试用期均实行淘汰制,对在培训和试用中不合格的,按规定予以辞退。
(二)聘用管理
本次招聘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不具备公安消防部队现役军人身份。试用期满合格留用人员与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两年一签。专职消防队员实行军事化管理,本人必须无条件服从。
(三)薪酬管理
考核通过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基本工资1500+绩效工资500,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基本工资1500+绩效工资1200+全勤奖300。社会险金按照省市规定依法依规办理,正常带薪年休假按消防队有关规定执行。
六、重要提示
招聘的有关通知、事项以恒口示范区网站、安康人才网、翰林公司网、安康人力资源市场微信平台等发布的公告、信息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2017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