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公告

作者:发布时间:2017-09-29 06:37来源:
  2014年12月2日,陕西本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竞买到位于恒口镇民主村、新兴村一块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地块宗地编号为2014-09-2,土地面积为3.0447公顷,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现该企业未缴纳全部土地出让金,经多次催缴仍无法缴纳。经示范区管委会批准,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关规定,现解除2014-09-2号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该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与陕西本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2014-09-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作废。
  特此公告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国土资源局
201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