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恒口示范区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康市恒口示范区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已由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经济发展局以安恒经发〔2026〕3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恒口示范区邹家沟村、鲁家村、永丰村。
2.2 工程规模:新建污水管网DN400长度约298米,DN300长度约7081米,检查井约340座。具体工程量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项目投资总额:81385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8138500元)
2.4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1:标段名称:安康市恒口示范区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标段编号:E6109003546k3t9kaxzy001;标段类型:施工。
2.6 招标范围:标段1:安康市恒口示范区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答疑纪要、最高限价等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安康市恒口示范区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其他
3.4.1申请人基本信息及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基本信息必须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js.shaanxi.gov.cn/)或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外省企业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信息必须在其注册地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可查询(企业自行提供查询截图和查询方法)
3.4.2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3申请人不得在项目所在地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行为人;
3.4.4申请人不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2026年01月30日17时00分起至2026年02月04日17时00分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2月10日14时00分,地点为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安康市恒口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网》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
8.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潜在申请人可通过“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变更网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审查时,所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填报的人员信息一致。
8.2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相关信息)应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或不完善,造成资审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8.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但将不同时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
8.4 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工程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
9.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安康市恒口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0.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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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生态环境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腾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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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月滨北大道1号 |
地 址: |
西安市未央区明光路177号(地铁四号线元朔路站C口)中建财智广场5号楼50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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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龚女士 |
联系人: |
龚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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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915-3619388 |
电 话: |
15594541201 |
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