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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财政局关于转发《安康市财政局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的通知

  • 标题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财政局关于转发《安康市财政局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的通知
  • 公开日期2026年01月27日16时30分成文日期2026年01月27日
  • 公开目录财政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示范区各部门:

      为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制度等规定,现将《安康市财政局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安财税(2026)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安康市财政局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安财税(2026)1号文件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财政局

202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