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口示范区《生态立区》编写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恒口示范区《生态立区》编写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陕西途恒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安康市汉滨区长兴金座5栋3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4月25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TH2025015
项目名称:恒口示范区《生态立区》编写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恒口示范区《生态立区》编写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9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9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服务 |
恒口示范区《生态立区》编写采购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90000.00 |
19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8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恒口示范区《生态立区》编写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1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恒口示范区《生态立区》编写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天现场查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发售时间: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21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发售地点:安康市汉滨区长兴金座5栋302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25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安康国贸酒店4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须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送至采购代理机构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恒口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地址:安康市恒口示范区
联系方式:132091504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途恒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长兴金座5栋302室
联系方式:176092558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行义
联系电话:17609255885
陕西途恒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