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口示范区反邪教教育警示基地展馆电气化设备装修及广告制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作者:发布时间:2025-01-10 15:59来源:

项目概况

恒口示范区反邪教教育警示基地展馆电气化设备装修及广告制作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江北大道江华澜庭2#2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12116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HC-2025002

项目名称:恒口示范区反邪教教育警示基地展馆电气化设备装修及广告制作

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589765.84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号);

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

00751号);

④《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

库〔20199号);

⑤《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⑥《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19号);

⑦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库〔201

7141号);

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

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⑨《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 〔201927

⑩《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恒口示范区反邪教教育警示基地展馆电气化设备装修及广告制作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自述材料)

4、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 110日至 2025117日,每天上午 09:00:00 12:00:00,下午14:00:0018:00:00(北京时间)

方式:现场获取

文件售价:0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请于文件发售期内(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在陕西高汇昌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获取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121160000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江北大道江华澜庭2#201

五、开启时间、地点

时间:20241 21160000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江北大道江华澜庭2#2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恒口示范区综治维稳办公室

地址:安康市恒口示范区群众之家‌


联系方式:153196929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高汇昌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江北大道江华澜庭2#201

联系方式:18091536408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综治维稳办公室

20251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