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财政局 关于转发《安康市财政局转发<陕西省政府采购领域“三盲一共享”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 标题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财政局 关于转发《安康市财政局转发<陕西省政府采购领域“三盲一共享”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 公开日期2025年01月03日18时23分成文日期2025年01月06日
- 公开目录财政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示范区各部门:
现将《安康市财政局转发<陕西省政府采购领域“三盲一共享”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安财采管函〔2024〕1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安康市财政局转发<陕西省政府采购领域“三盲一共享”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安财采管函〔2024〕19号)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财政局
2025年1月2日